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办医政发〔2009〕146号
颁布日期:2009-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子宫腺肌病、卵巢良性肿瘤、宫颈癌和输卵管妊娠等妇科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胡瑞荣、付文豪

电话:010-68792840、68792205

附件: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yzs/cmsrsdocument/doc6287.doc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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