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大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民生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公开力度,重点公开“项目推进年”、征迁拆迁活动情况;公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公开涉及教育建设、公共文化建设、保障性住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劳动就业、养老优抚、社会救助、创业扶持等民生工程推进情况。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从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入手,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省政府此项工作部署组织制订“标准化建设年”方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基础目录编制等工作,相对统一政务服务项目基本目录、基本流程规范。
三、加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性文件出台前须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用情况。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的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制度和工作机制,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筑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探索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时公开城乡居民关心的事项,重点公开机构设置、法规文件、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特别是涉及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搬迁、价格和收费等信息,要做到公开内容明确、全面、规范、准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抓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以及调查处理结果,牢牢把握舆情主导权。
五、深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依法提高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及时公开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基本建设支出、转移支付支出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要主动及时公开。要加大乡镇(街道)财政预算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发放形式和分配结果等信息。
六、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与开展党务、政务、事务、厂务、村务信息公开有机结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自由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分档设限。要积极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基建工程、资产状况、考核奖惩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障内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办事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明确办事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载体。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全面公开办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马政〔2011〕48号),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机衔接,依法、规范地开展乡镇(街道)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代办点服务功能,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
九、加强网络问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市民心声”论坛、网络微博等开设问政互动平台。各级行政机关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生诉求渠道。
十、推进和完善县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不断总结县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经验,深入推进县区示范点建设,开展示范点评估活动,建立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对示范点建设常抓不懈,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辖区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水平。
十一、规范市、县服务中心机构建设和运行。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从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效能评估等制度,推进并联审批和建设项目联合受理、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收费、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方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中心运行。以服务中心为主体,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确保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通过省质监局标准化验收并创建一流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
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服务方式创新。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不断扩展网上预审范围,优化网上预审工作流程,调整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网上预审的应用效果和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着力解决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六大平台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要广泛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评估标准和奖惩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实施承诺服务。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大厅巡查、组织暗访、考核评优、不定期通报点评等方式不断强化对政务服务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有条件的服务中心可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纠错、纠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三、做好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从建立服务机制、确定对接内容、创新审批方式、拓宽服务渠道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项目推进到哪里,我们服务到哪里”主题活动,力争在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等审批服务工作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为全市实施“项目推进年”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第一公开渠道作用,重视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县区政府要着重解决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信息化设备保障、公开人员技术培训、规范网上公开政府信息行为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努力构建标准统一、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信息化业务办理和电子监察平台。
十五、顺畅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破除影响政务公开工作深化的体制障碍,依法依规理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体制,科学构建上下一致、运转协调的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与全市基层党务、司法、厂务、村务公开形成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的公开工作格局。
十六、健全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内部要建立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与同级公开工作机构密切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以检查促进公开。建立健全奖惩问责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和年度工作考核。在外部建立政务公开的社会监督体系。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广泛接纳群众对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政务公开评议制度,以民主评议促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评价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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