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撤销洋溪乡设立洋溪镇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撤销洋溪乡设立洋溪镇的批复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梅列区洋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明政文〔2011〕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梅列区撤销洋溪乡,设立洋溪镇,以原洋溪乡的行政区域为洋溪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