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9-0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的通知 龙政综〔2013〕417号 各县(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的通知
龙政综〔2013〕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闽政文〔2013〕267号)要求,科学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我市水资源,现将《龙岩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时,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涉水项目时,要严格按照控制目标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9日
龙岩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县(市、区)控制目标
序号
单位
用水总量(单位:亿立方米)
用水效率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效率(%)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2015年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万元工业增加值比
2010年下降(%)
农田灌溉有效
利用系数
1
新罗区
4.12
4.31
4.47
38.39
0.53
75
85
96
2
永定县
3.4
3.55
3.67
38.39
0.53
85
88
96
3
上杭县
3.78
3.94
4.11
38.39
0.53
85
90
96
4
武平县
3.44
3.6
3.73
38.39
0.53
80
85
96
5
连城县
2.86
2.99
3.1
38.39
0.53
85
88
96
6
长汀县
3.48
3.64
3.77
38.39
0.53
88
90
96
7
漳平市
2.86
2.99
3.1
38.39
0.53
88
90
96
合计
23.94
25.02
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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