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12〕336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大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省政府刘伟平省长对禁毒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出发,深入研究涉毒犯罪的新形态、新特点,认真总结禁毒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健康,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应有贡献。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将开展特殊药品督导检查工作,促进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现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督导检查方案》印发,请各市州局积极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职责,确保特殊药品的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殊药品督导检查方案

为加强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9月30日。

二、督查范围

特殊药品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生产(含美沙酮配制)、批发企业,以特殊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食品)的生产企业。

三、督查内容

全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药品生产、销售储存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各市州局对辖区内特殊药品企业的日常监管情况。

四、督查分组

省局组成4个督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带队领导:省局谢承旭副局长

第一组督查天水、定西、平凉、庆阳市

组长:寇冀虹

组员:陈多培

第二组督查兰州、武威、金昌、白银市

组长:杨克谦

组员:胡爱芝、王社全

第三组督查酒泉、嘉峪关、张掖市

组长:权文军

组员:羊小兰、曾菊霞

第四组督查陇南市、甘南、临夏州

组长:常克俭

组员:何迎霏、钟志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督查。根据禁毒部门通报的情况,目前不法分子仍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套购特殊药品,禁毒形势依然严峻。7月下旬,国家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特殊药品定点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我省的部分企业接受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特药生产企业管理规范,安全制度落实,市局监管到位。但部分特药生产企业还存在安全隐患。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配合督查组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彻底消除隐患。

(二)科学评价,总结分析。督查组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检查记录(一式三份,一份交当地局,一份交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一份交被检查企业),对每个市州特殊药品安全形势及日常监管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省局将进行汇总通报。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市州局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的审批管理,并通过电子监管网络,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购进、销售、使用、库存数量以及流向的动态监控工作,加强数据研判,及时预警异常情况;要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要监督企业及时整改,特别要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解决少数特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人员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思想麻痹松懈的问题,强化“特药合法合理使用是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是毒品”的意识,强化企业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缪,见事于初萌、防患于未然,严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通过药用渠道流入非法渠道;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监管人员特药监管的政治敏感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提高监管人员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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