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发〔2011〕26号
颁布日期:2011-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2011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2011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跨越式发展宏伟目标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十二五”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务督查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为出发点,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为立足点,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狠抓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加强领导批示件、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年度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突出重点督促决策落实

(一)抓好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围绕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按照“突出重点、切合实际、量化细化”的原则,采取年初分解任务、每季度一次通报、半年一次小结、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以文字、表格的形式呈送市政府领导。

(二)抓好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对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每季度通报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对单项工作任务和重要目标、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强化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府督查室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责任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抓好为民办实事情况的督查。按照省上确定的实事和市上确定实事,立足“抓早、抓紧、抓实”,督促承办部门强化责任,明确要求,确定时间表,按进度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项目的落实。在办理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和舆论监督,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症结,提出建议,使市政府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1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

(四)抓好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对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议定的事项,根据工作职责,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帐、加强督办、促进落实”的要求,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及时反馈的工作责任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掌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政府领导,确保市政府重要会议各项议定事项的落实。

(五)抓好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坚持批则必查、查则必办、办则必果,以严肃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上级和本级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特别是对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批示,要从快、从细、从实进行督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相关领导同志进行报告反馈。各县区、各部门的批办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办理情况,对落实批件措施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对久拖不办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交办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形式,督促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别要抓好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案件的组织落实工作。对涉及面宽、影响力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提案,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邀请有关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指导办理;深入部分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督办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题督查。确保8月底以前答复完毕,办结率达到100%,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制度

按照新形势对督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使督查事项的立项、督查、反馈、通报形成流程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坚持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构建自上而下逐级抓落实的督促检查责任体系。明确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涉及多个单位的,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对有特殊要求的,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对确需延长报告时限的,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于超出规定期限未办结也未说明原因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发出催办通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专项查办工作的效率。

(三)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抓得紧、落实情况好的进行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限期整改。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适时进行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促进作用。

(四)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畅通督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及时掌握了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各经济社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进行督查落实。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促检查工作网络,实现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联动。

三、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

按照经常性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单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全面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创新督查工作方发并加以合理、恰当运用,提高督查落实的效果。

(一)综合督查。全市各级政府要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每年至少督查1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联合督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局性工作或专业性较强的督查事项,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形成督查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催报督查。建立《催报督查记录》,通过下发督查通知、电话催办、网络督查平台下达督查任务等形式,对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进行及时了解。对有承办任务但办理不力、行动迟缓的承办单位发出督查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限时上报办理结果;对已安排的督查事项采取电话询问和上门了解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工作进展;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苗头,调整方案。同时,充分发挥《督查通报》的作用,定期反映各县区、各部门抓政府工作落实的进展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表扬,落实情况差的通报批评。

(四)媒体督查。对“10件惠民实事”、重点工程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市电视台、市外宣办、市政府信息办等单位开展查访,将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在网上公开和通报,提高督查的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提升督查效率,通过舆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五)暗访督查。对一些进展缓慢的督查事项,采取暗访调查的方式,到实地对关键环节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客观准确的了解,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事项真实情况,通过《政务督查内参》向市政府领导如实反馈,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进度,限期落实。

四、提高督查反馈质量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专项督查报告逐级负责和层层把关审核等工作制度,实行行政“一把手”签字制度,确保各类督查反馈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在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一是站在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对领导决策要有参考价值,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二是反馈的情况要重点突出、事实准确、措施具体、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三是联系本地实际,内容要相对完整,有新观点、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四是要快速高效,确保决策落实情况得到及时、全面、准确的反馈,为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督查报告,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退回承办单位限期重报。各县区政府和产业园管委会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督查专报》全年不少于24篇、《督查调研》不少于3篇,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上报《督查专报》全年不少于12篇、《督查调研》不少于2篇。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完善《督查专报》、《督查情况反馈》等载体,并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决策督查的反馈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并严格实行年度实绩考核扣分制度。

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督查是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确定督查重点,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要加强网络建设。实施以市政府督查室为主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督查员为补充的政务督查网络,形成横向联系市政府各部门,纵向延伸各县区政府,内部沟通各科室的网络格局,上下沟通,左右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督查合力。针对决策落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主动协调,化解矛盾;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实行督查调度;针对推诿、扯皮问题,要进行督查调处;针对疑难、棘手问题,要实施专题督导。做到从决策出台、实施、反馈、完善、再落实等环节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为目标,优化队伍结构,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督查工作队伍,为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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