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景区、宠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文号:嘉政发[2009]49号
颁布日期:2009-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市场、景区、宠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09]49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市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旅游景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宠物犬饲养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嘉峪关市市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场(商场)经营和购物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全市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决定对镜铁路市场等9个国资市场和富强路市场以及酒钢、四0四、铁路生活区市场、马路市场进行100天的集中综合整治。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此次市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为全市市场(商场)场容场貌和经营秩序,包括归行划市、商品摆放、食品卫生、“四害”防范、清洁保洁等方面。目标为“交易发展、场容整洁、市场文明、秩序规范、管理科学”。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场环境整治工作要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场(商场)开办主体分别承担整治任务,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落实。

市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工作分十个工作组:

(一)镜铁市场治理组

组长:于建新

副组长:苏天泰曹鹏鹏

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卫生局、环卫局、城区办、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运管局

整治目标:达到B类市场。

整治重点:

(1)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区,对卫生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确保店内店外干净整洁。

(2)按照门前、区间把头划线摆放商品,蔬菜进筐,垃圾进袋,做到商品摆放整齐,房间摊位干净整洁,通道畅通无阻。

(3)彻底整治市场内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拉乱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情况,加大管理力度,防止整治工作反弹。

(4)对遮挡消防设施的车辆、货物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消防设施完好,使用方便。

(5)督促公厕内外环境保持整洁、设施完好、无异味,并实行24小时开门,方便夜市及市场住户使用。

(二)振兴市场及绿化市场治理组

组长:王铁镇

副组长:李振宇郭国刚

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卫生局、环卫局、城区办、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整治目标:振兴市场达到A类市场。

整治重点:

(1)按照统一尺寸,严格规范各门点前商品的摆放范围,清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现象;振兴市场二楼门点坚决纠正商品及杂物靠近栏杆一侧摆放的习惯,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反弹。

(2)督促落实市场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三包”责任制,动员全市场经营户对自己的“三包”区域进行集中清理,首先针对房屋租赁户要求对各家磁砖墙壁、卷帘门、门头玻璃等进行擦洗;其次对摊位租赁户要求将各自柜台、地面等进行擦洗;对大肉区等重点区域坚持执行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对豆腐区柜台督促商户统一刷漆;对菜区加强管理,继续执行好垃圾袋装制;督促餐饮行业的卫生进行大清扫,努力使经营户逐步养成自己的区域自己负责等良好习惯。

(3)清理整治通道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4)组织市场保洁人员清理卫生死角,对市场张贴的各种广

告进行清理,确保公共区域卫生上台阶。督促各公厕承包人对公厕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5)做好绿化市场临时市场的整顿工作,加强市场保洁力度,确保绿化市场改造期间的稳定工作。

(6)强化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市场的消防设备完好,存放规范。

(7)对市场后大门的地坪进行硬化,便于卫生清扫等工作。

(三)人民商城治理组

组长:董凤琴

副组长:李晨窦泉陈振孝

责任单位:建设局、卫生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运管局

整治目标:达到A类市场。

整治重点:

(1)所有进入市场的商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不占道经营。

(2)地面卫生净洁,做到日日清扫拖地,不留卫生死角,当日垃圾清理出市场。

(3)强化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市场的消防设备、设施实行日巡查制度,对消防器材和安全防火门做到每天巡视、查看完好无损,消防设施完好,存放规范。

(4)清理、整顿和规范南北通道,达到消防部门的要求。

(5)经营秩序良好,无盗窃蒙骗及打架斗殴事件。

(6)食品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着装整洁、卫生良好。

(7)对市场内的厕所强化卫生监管,做到日日清扫,定时喷药,设施完好,清洁明亮、无异味。

(8)对市场内所有的设施进行排查,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使商城的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使用有效。

(9)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盗窃蒙骗及打架斗殴事件,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10)加强市场巡查力度,督促检查,杜绝违规用电,违规使用火源,禁止在商场内吸烟,杜绝商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将明火、易燃、易爆品带入商城,确保商城安全万无一失。

(四)批发市场治理组

组长:时光

副组长:齐俊河杨磊陈天宏

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环卫局、城区办、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运管局

整治目标:达到C类市场。

整治重点:

(1)市场加大保洁力度,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2)清理乱搭乱建的问题,保持市场整体容貌整洁。

(3)清理整治大棚下电线乱拉乱接的问题。

(4)划线规范摊位区域,及时清理占道经营问题,保持通道畅通。

(5)彻底清理市场门前摊位,保持门前及道路畅通。

(6)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存放规范。

(五)建设市场及友谊市场治理组

组长:蔺吉国

副组长:蒙玉龙张守元

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运管局

整治目标:建设市场达到B类市场。

整治重点:

(1)菜框摆放整齐,无乱搭、乱盖现象,自建棚内卫生干净,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赃物。

(2)肉区、豆腐区、调料区,要穿工作服,台面、地面干净。

(3)水果棚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4)加大夜市保洁整治力度,夜市桌面、餐具、个人卫生干净,不用过期、变质食品。

(5)小百货柜台摆放整齐,门前卫生实行“三包”。

(6)十年买断房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卫生区实行“三包”,经营食品必须证照齐全。

(7)对南北通道22节柜台乱摆乱放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内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

(8)对友谊市场乱搭乱建的问题,集中进行清理整治,保持市场内卫生干净,秩序井然。

(六)富强路市场治理组

组长:唐满良

副组长:张磊王建洲

责任单位:工商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富强路市场业主委员会

整治目标:富强路市场达到B类市场。

整治重点:

(1)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实施财务公开制度。

(2)蔬菜区菜框摆放整齐,无乱搭、乱盖现象,棚内卫生干净,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赃物。

(3)肉区、豆腐区、调料区,要穿工作服,台面、地面干净。

(4)水果棚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5)加大夜市保洁整治力度,夜市桌面、餐具、个人卫生干净,不用过期、变质食品。

(6)小百货柜台摆放整齐,门前卫生实行“三包”。

(7)协调解决在市场建设和管理中的遗留问题。

(8)帮助启动市场内的空闲房屋及区域。

(9)建立市场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马路市场治理组

组长:侯强

副组长:姚云峰何勇张彩燕

责任单位:卫生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质量技术监督局。

整治重点:

(1)将不足20个摊位的小型马路市场并入就近的正规市场或规模较大的马路市场予以管理。20个摊位以上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马路市场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规范管理。

(2)对规模较大的马路市场划线规范,预留车辆通道。

(3)菜框摆放整齐,无乱搭、乱盖现象,自建棚内卫生干净,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赃物。

(4)肉区、豆腐区、调料区,要穿工作服,台面、地面干净。

(5)水果棚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6)建立街道管理辖区马路市场的长效机制。

(八)酒钢市场治理组

组长:袁明

副组长:程金山何党利

责任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酒钢房地产公司。

整治重点:

(1)菜框摆放整齐,无乱搭、乱盖现象,卫生干净,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赃物。

(2)肉区、豆腐区、调料区的台面、地面干净。

(3)水果棚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4)加大夜市保洁整治力度,夜市桌面、餐具、个人卫生干净,不用过期、变质食品。

(5)小百货柜台摆放整齐,门前卫生实行“三包”。

(九)四0四市场治理组

组长:侯永强

副组长:孙开荣吴吉林

责任单位:建设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质量技术监督局。

整治重点:

(1)菜框摆放整齐,无乱搭、乱盖现象,卫生干净,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赃物。

(2)肉区、豆腐区、调料区的台面、地面干净。

(3)水果棚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4)加大夜市保洁整治力度,夜市桌面、餐具、个人卫生干净,不用过期、变质食品。

(5)小百货柜台摆放整齐,门前卫生实行“三包”。

(十)铁路市场治理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庞建伟裴冬娟

责任单位:建设局、卫生局、公安局、环卫局、城区办、质量技术监督局。

整治重点:

(1)菜框摆放整齐,无乱搭、乱盖现象,卫生干净,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赃物。

(2)肉区、豆腐区、调料区的台面、地面干净。

(3)水果棚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4)加大夜市保洁整治力度,夜市桌面、餐具、个人卫生干净,不用过期、变质食品。

(5)小百货柜台摆放整齐,门前卫生实行“三包”。

三、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6月1日至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营造市场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使全市的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督查验收组对各治理小组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市场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针对当前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2、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各组具体的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抽调的各部门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巩固成果,健全制度。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使全市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嘉峪关旅游景区环境百日综合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文物景区旅游接待及经营服务环境,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根据全市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关城、长城博物馆、长城第一墩、悬壁长城、魏晋墓景区进行100天的集中综合整治。

一、目标要求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文物景区旅游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旅游行业特点,从管理和服务两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管理工作,运用精细化管理方法,达到“服务方式文明诚信、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服务价格公道合理、服务环境安全和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旅游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要求。

二、工作重点

此次文物景区旅游环境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为各景点的服务质量、卫生环境、绿化美化、设施维护、治安管理和经营秩序。

三、活动内容

(一)卫生工作

落实全员卫生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跟踪清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整治重点:

1、做好卫生保洁。加强卫生清扫、排污、清杂工作,确保垃圾箱当日排查清空,没有异味;对广场及道路两旁的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及时清理。

2、做好厕所清洁。加强除渍、通风工作,保持厕所洗手盆面、镜面、地面、墙面和涮洗池面无水渍、污渍,并保持室内通风,创造清新舒适的入厕环境。

3、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一线接待人员密切关注参观游客情况,配合卫生、防疫、质监、旅游部门及时做好报告与隔离工作。

4、做好关城景区西门外环境卫生工作。督促各经营户及时清理马、骆驼产生的垃圾、粪便,做到每日清理干净。

5、各景区(点)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关城景区重点对广场大道进行每月一次的集中清洗。

6、做好除“四害”工作。按照市爱卫会关于全市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以灭鼠、灭蚊蝇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

(二)绿化美化工作

做好景区植被日常养护和景观美化工作,营造优美舒适的旅游参观环境。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景区现有植被,移除死株病株,并进行移栽或及时补种。

2、扩大景区核心区域花地种植面积,种植各类草花。

3、为喜迎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开展摆花造景工作。从5月份开始,在关城景区南门广场大道、接待部门前、长城博物馆门前等处摆放矮牵牛、万寿菊、彩叶草、一串红、菊花等各类盆花。

(三)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加大治理力度,努力营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良、环境优良、游客满意的旅游参观环境。整治重点:

1、魏晋墓景区结合申遗工作加快完成环境整治项目。完成农民挖沙取土及洪水冲刷的地貌平整。

2、加强景区内部车辆管理。对轿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小型车辆指定位置集中停放,杜绝随意停放现象。

3、加强关城景区仿古集市管理。禁止在树间拉扯绳索悬挂物品,限期拆除任意搭建的附属建筑物或棚架。

4、加强经营区域环境治理。督促各经营商户垃圾打包投入指定的垃圾筒(箱)内,禁止污水倒入绿地,严禁随意堆放、丢弃杂物。

5、关城景区加强对关城汽车站及四路公交车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文物景区停车场出、入口的旅游交通秩序。

6、悬壁景区重点做好河道水面清淤工作。

(四)设施维护工作

落实计划维修制度,确保景区水暖电的正常供给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整治重点:

1、认真制定月度维修计划,实行报修制度。

2、做到计划维修项目日清月结,临时维修事项随报随修,维修现场及时清理,维修物品统一采购,维修结果跟踪访问。

3、在设施维修工作过程中,不留施工废料,随干随清。

4、加强景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各类警示、标识、指示牌的维护,对老旧破损标牌进行统一更换。

5、加强关城景区广播、电子门禁系统等设施维护,确保景区良好的旅游接待参观秩序。

(五)治安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严密防范违法犯罪,保持良好的旅游秩序。整治重点:

1、加强景区的日常巡逻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财物安全。

2、各景区保卫人员严格落实分片负责的制度,全面检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落实景区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景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在景区保卫人员中开展文物、旅游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对违反景区参观秩序的游客,要做到及时制止、耐心解释、主动帮助解决困难,对文物、旅游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5、对魏晋墓、长城第一墩、悬壁长城景区实行例行巡逻与不定时、不定期巡逻相结合的办法,防止非法取土和盗窃事件。

(六)仿古集市及旅游纪念品商店管理工作

加强文物景区仿古集市及旅游纪念品商店管理,督促各经营户做到文明服务、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假冒伪劣、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现象的发生。整治重点:

1、督促景区内旅游从业人员注意着装形象,规范经营摊位、广告等经营设施的布置摆设。

2、规范景区仿古集市及旅游纪念品商店的经营活动,加强巡查力度,督促检查,杜绝以下违规经营行为:

⑴纠缠消费者,强行向消费者兜售商品。

⑵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

⑶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⑷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

⑸从事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

(七)加强旅游执法检查工作

工作重点:

1、加强对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规范检查。

2、加强对旅游汽车(本市)服务质量及卫生情况的督促检查。

3、做好受理游客投诉,及时处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6月1日至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营造景区旅游环境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使景区的旅游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督查验收组对景区管委会所辖各景点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检查验收

由旅游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景区旅游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按照活动方案,对各景区(点)开展百日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将检查验收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文物景区旅游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旅游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旭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王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勇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冯志民、冯庆、栾纪维、邓勇兴、俞春荣、

马国帮、侯晋刚、罗秀坤、李建荣、汪春美、汪玉萍、查西文、李世刚、王为民、惠运良、胡雪

嘉峪关市宠物犬饲养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宠物犬饲养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城市形象,根据全市城市环境百日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市民宠物犬饲养行为进行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宠物犬饲养集中整治活

动,依据《嘉峪关市畜禽管理办法》,督促市民文明养犬、自觉防疫办证,清理无主犬和违章饲养犬,规范市民饲养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造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调查登记,摸清养犬底数。城区工作办公室要对居民养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搞清养犬者基本情况、犬只基本情况,并造册登记,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重登。要调查专门从事宠物养殖的场所,摸清其是否办理了相关从业手续,发证机关是谁。

(二)督促养犬人做好免疫注射和登记、办证工作。

1、注射免疫狂犬病疫苗。城区工作办公室要督促没有对宠物犬进行免疫的户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其饲养的犬只送市畜牧兽医站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尤其要加强对新生幼犬的补免(对年满42日龄的幼犬,分别于42日龄、58日龄、74日注射狂犬病疫苗,以后每年加强免疫一次)。没有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犬只,不予办理饲养许可证,并由公安部门和城区工作办公室强制进行清理。

2、办理养犬许可证。养犬户主在市畜牧兽医站注射完毕后,到养犬人住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养犬登记,办理养犬许可证、领取号牌。凡不办理养犬许可证者,将以违章饲养论处,由公安部门和城区工作办公室强制进行清理。

(三)做好无主犬和野犬的集中捕杀工作。公安部门要与城区工作办公室紧密合作,对街面上的无主犬、野犬,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捕杀,以防止发生狂犬病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四)加强街面和公共场所巡查工作。城区工作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在街面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巡查,检查办证情况,纠正市民不文明饲养行为,禁止宠物犬进入公园等公共场所。园林部门、建设部门要在公园门口和广场显著位置树立“禁止宠物犬入内”等标识,并对违规进入的犬只进行驱逐、对饲养者进行教育或警告。

(五)城区工作办公室要联合公安部门,对市民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进行集中清理,对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宠物犬养殖场所坚决取缔。

三、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0日,为宣传、动员、准备阶段。通过召开动员会议、散发传单、办社区板报、上门入户发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营造宠物犬素养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6月11日—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第三阶段:9月1日—9月10日,为巩固验收阶段。领导小组对全市宠物犬饲养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开展宠物犬饲养综合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宠物犬饲养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冯旭任组长,市城区工委书记杨录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均礼任副组长,建设局、园林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区工作办公室,杨录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宠物犬饲养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搞好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宠物犬管理进一步规范花、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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