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0〕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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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六日
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0年秋季开始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为保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立足金昌实际,借鉴先期进行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市区及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认真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课程管理和建设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发利用课程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以校为本、区域联片开发与共建共享机制;建立课程资源交流平台,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与管理能力;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积极探索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改革,逐步形成学校课程不断发展、教师水平不断提高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教学评价制度和质量监控机制,主动适应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建立和推进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研制度建设,形成与新课程实验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激励机制与问责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配置与新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学、实验设备和科学探究场地与设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2010年8月)
1.制定《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
2.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普通高中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员、承担起始年级教学的教师进行知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实现“全员、全面、全程”培训的目标。
3.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工作选好教材。
4.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在2010年8月底前分别制定好学校实施高中新课程的配套文件:(1)《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2)《高中新课程排课方案》;(3)《高中新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手册》;(4)《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5)《高中新课程校本研修实施方案》;(6)《高中新课程宣传工作方案》;(7)《高中新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8)《高中新课程社会实践及社区服务实施方案》;(9)《高中新课程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方案》。
5.研究制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方案》。
6.制定并实施适应高中新课程实验必需的通用技术和科学探究专用教室建设规划。
(二)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13年6月)
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科学安排课程,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课时,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制定开设达到最基本要求的选修课程。
2.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按照新课程的理念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高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3.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根据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和学校实际,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制度。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引导他们学会自主选择,形成个人学习计划,并学会随着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学习计划,使其更适合自己的发展需要。
5.开齐开足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要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及内涵,建立完善的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的学习方法。
6.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实现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要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课程管理平台,实现课程开发、教学常规管理、学生学习评价管理信息化,实现教师教学研究与交流网络化,实现学校办公自动化。
7.合理利用本校课程资源,充分开发学校特色资源、学科优势资源,积极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鼓励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共同建设校本课程资源。
8.积极开展新课程研究与实验,确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办学理念,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发展规划,不断丰富和提高学校的文化内涵,形成学校特色和品牌。
9.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各级教育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学校建立校本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途径,构建教研和培训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最大效能。
(三)总结阶段(2013年8月—2013年12月)
1.总结我市实施新课程的工作经验、成果。
2.召开表彰大会,对在实施新课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优秀科研成果予以表彰。
四、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与管理
1.成立由副市长周莹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德旺、市教育局局长卢贵元为副组长,教育、编办、宣传、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新课程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配套措施,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工作。县、区及金川集团公司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同时,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各个阶段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2.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指导小组,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指导、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
3.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具体实施新课程实验的组织与领导,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以保障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
(二)政策和经费保障
为保障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目标的全面实现,各相关部门要从政策和经费上予以保障。教育部门要全力组织实施好课程方案,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建立课改机制,实现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远程教育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和矩阵化发展。编制部门要在整合现有教师资源的基础上,研究新课程实施带来的新增因素,特别是新增的选修课和通用技术课程,合理核定和调剂高中教师编制,满足新课程实施的需求。发改部门要根据市政府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将高中标准化建设,特别是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人社部门要重点解决通用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急缺教师和教师职称评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高中新课程实施需要,及时补充教师。财政部门要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为确保教师培训和学校的软硬件基本达到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条件和需要,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至2013年共列支100万元作为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阵地,加大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宣传力度,为我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的内容之中,监控新课程的实验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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