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兰政办发【2013】213号
颁布日期:2013-08-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全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4日

全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丰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企业满意度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的突出问题,使全市各级机关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推动工作上有新举措、服务发展上有新突破,为全市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对排查出的影响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的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向企业说明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限。使企业外部服务环境明显好转,企业满意程度明显提高,全市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特别要使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的外部服务环境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生产要素供应各要素供应单位要保障企业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建立停水、停电、停气等要素预停通知制度,合理安排停检,如有停检,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企业。

(二)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加快辖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水、电、气、路、污水排放、洪道治理等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

(三)综合环境治理、交通运输市公安局要集中打击盗窃、哄抢、诈骗、抢劫企业财产,破坏企业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批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重大案件。各县区政府要妥善解决企业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对无理取闹、恶意阻拦施工和乱搭乱建等破坏、扰乱企业生产环境的行为及违法占用交通要道的行为,要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处理和整顿。

(四)交通运输保障市交警支队要借鉴外地交通管理经验,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可试点实行分段通行,减少卡口等措施,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的运输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州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方案确定,组织协调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督办重点服务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整治情况的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的、任务、重点、时限、责任。

(二)形成联动机制。市、县、区及各责任部门要建立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由兰州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公安、执法、工商、环保、国土、司法、供电、供气、供水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督查考核。由兰州市开展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按照责任分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跟踪整改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措施不到位、贻误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附件:兰州市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兰州市工业企业外部服务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牛向东副市长

副组长:郑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左龙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李明珊市纪委副书记

李武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元生市人社局副局长

祁建萍市建设局纪检组长

谢国林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文俊市执法局副局长

许来强市国资委副主任

肖正明城关区政府副区长

孙洋七里河区政府副区长

李建亮西固区政府副区长

张媛媛安宁区政府副区长

唐浩璇红古区政府副区长

王国斌榆中县政府副县长

周杰斌永登县政府副县长

白本弟皋兰县政府副县长

李元生兰州新区经发局副局长

陈志伟高新区经贸局副局长

何国仁经济区经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衔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设立企业投诉电话。投诉电话:0931-8775325877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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