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0〕37号
颁布日期:2010-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0〕37号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

根据李飞跃州长、冯仕文常务副州长批示意见,请你们针对州审计局《审计报告》(黔东南州2010年第1号)涉及的内容立即进行整改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对所涉及的内容整改。

二、代建单位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费用及招待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在范围内核支。

三、州政府核拨一定的项目前期费用到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对发生的招待费、公务费、交通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予以核销。

四、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要以正式文件于4月15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审计局。

二○一○年四月六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