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2010)34号
颁布日期:2010-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0)34号

三河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宋恩华副省长来我市调研时提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要向县乡延伸”的指示精神,2009年7月,市政府启动并实施了霸州市中心区和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数字城管系统向县乡延伸的目标。今年,为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拓展监管范围,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

三河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落实,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立即启动试点工作,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试点工作期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工作。廊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廊坊市工信局负责系统建设的资源整合、技术保障和指导工作。请三河市政府与有关部门接洽,尽早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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