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洛政〔2012〕127号

洛阳新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步伐,实现现代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承接其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增加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目前,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人才资源、外包项目引进、骨干企业和园区建设等方面与其他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对我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社会就业,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以制造业前端研发设计和产品后端交易服务为重点,构建形成现代化产业链体系;重点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生活配套齐全、政策条件优惠、公共服务到位的服务外包集聚和示范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理念先进、管理高效的服务外包专业培训机构,形成以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中间管理人才为支撑、实践应用人才为基础的服务外包专业队伍;形成与国际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接轨的服务外包行业体系。到2015年末,基本构建形成专业特色突出、技术优势明显、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服务外包产业体系,以后发优势跻身全国服务外包重要城市,成为在岸外包交易和离岸外包交付重点城市,推动城市的工业转型升级,力争跻身“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三、发展重点

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动漫创意和检测检验等具有特色、形成规模、并具有领先优势的领域;加快发展IT教育与培训领域,以尽快解决服务外包产业人才紧缺问题;加快发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重点突破软件外包、物联网、呼叫中心、物流服务及电子商务等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仍需持续加强的领域;持续推进后台服务、数据中心等具有发展优势的领域。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围绕《洛阳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2011-2015年)》,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向国内转移机遇,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为重点,结合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制定配套的措施和落实计划,逐步形成全市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新局面。

(二)积极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积极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积极扶持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区、西工区、涧西区、高新区、伊川县、伊滨区等单位创建省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区,拓展以楼宇为主体的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空间载体。要优先满足服务外包示范区的需求,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示范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需求。要努力实现双回路供电、双备份网络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端口。对入驻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企业研发中心等,按照其经营规模、注册资本、上缴税收予以资金扶持。充分发挥涧西区、西工区交通便捷、商业服务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完善、研究机构集聚等优势,结合旧城改造规划建设新的办公楼宇,扩大新的空间载体,发展以商务楼宇为主要载体的服务外包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动漫影视制作、软件设计与网络服务等业务。拓展服务外包“虚拟园区”建设,打造服务外包园区联合体。

(三)扶持服务外包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市政府在产业优化资金中设立扶持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引导、扶持、奖励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资金的使用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及科研院所的引进。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的相关业务;对需要前置审批的,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的相关业务,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2)对世界500强、全球服务外包100强、国内服务外包100强企业在我市新设立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我市省级重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购、建或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实行补贴。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补贴,其他企业由所在县(市、区)根据其纳税额对其实行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企业近3年内缴纳所得税市及所在县(市、区)财政实得财力部分。

其中: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按实际入驻人员人均5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500元/平方米的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实际入驻人员人均5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第一年100%房租,第二、三年50%房租的补贴。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的国内外国际性展会,给予展位费用的50%补助。

(4)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的出口品牌发展资金的优惠政策;对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现有外包企业品牌,给予保护。

(5)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商务部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外汇管理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外资(合资)服务外包企业绿色通道,及时解决企业外汇登记、并购、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定服务外包企业累计结汇总额,在此范围内,预收外汇收入可凭具备真实一致交易背景材料在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和承接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外包业务,并分别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6)对于服务外包企业年出口软件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出口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服务外包企业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并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给予相应的项目资助。

(7)对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奖励。对服务外包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其中离岸业务额超过50%以上的企业,以其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作为依据,连续3年给予奖励。

(8)鼓励国内外知名人才培训机构入驻我市,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在我市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购房金额的15%进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我市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其租赁合同租金的40%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9)对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积极拓展业务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每年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2.加强人才引进工作。

(1)对本市新引进的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其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我市居住的,其子女可由所在地政府优先安排在我市学校就读,同时,其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项服务,由所在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推荐和安排。

(2)积极培育和引进服务外包行业领军人物,每年对于服务外包行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

(3)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在洛阳市注册)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在洛阳市注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4)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给予培训费用50%的补贴;对其他新上岗员工参加服务外包岗前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费用30%的补贴。对应届大学(含大专)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所自支的15%的培训费用,经考核通过后返还。

(5)服务外包企业(在洛阳市注册)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含1年,下同)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

(1)对通过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的本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CMMI)认证3级、4级、5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对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相关认证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给予认证费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于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国际资质认证的维护费,每项由市财政补助15万元,且每项只能享受一次。

4.针对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融资支持。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加速扩张。

(2)鼓励和引导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和知名企业投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其投资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3)优先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为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提供服务,支持推荐其在国内外上市。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开发关键和核心技术,增强国际竞争力。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环境。重点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

(五)加强协调服务工作。

1.健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注册和登录机制。我市的科研院所、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等单位有义务和责任登录国家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进行注册和相关服务外包合同和数据的登录工作。同时市统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服务外包发展趋势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归纳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成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成员之间人才培训、业务拓展、招商促进等方面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共同营造服务外包良好的发展环境。

3.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搭建服务外包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服务外包的研究,及时了解服务外包企业的需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五、其他

(一)以上优惠政策,由各级政府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承担。

(二)此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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