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迎庆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迎庆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迎庆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黑河市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迎庆筹备工作方案

2013年是我市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为做好迎庆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新农村建设、民俗旅游开发等优惠政策,优先支持鄂伦春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展示鄂伦春族群众定居6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推动全市鄂伦春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国家和省扶持及市、县、乡的共同努力,使鄂伦春族乡村综合经济实力得到明显增强,经济总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将鄂伦春族聚居地区建设成生活和谐、经济发展、山川秀丽、环境优美、民族风情浓郁的“北方游猎民族之乡”。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项目建设

1.抓好特色村寨建设。组织编制特色村寨建设规划,将特色村寨建设与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旅游业相结合,多方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特色村寨建设规划。优先安排民族旅游项目用地指标,保障特色村寨建设用地。(牵头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2.推进泥草房、危房改造。落实省政府迎庆专题会议有关要求,抓紧推进鄂伦春族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工作,落实新建鄂伦春族住房的规划设计和省住建厅匹配的项目资金,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对接争取缺口资金,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牵头单位:逊克县、嫩江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3.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发挥鄂伦春族乡(村)优势,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玉米、小麦和水稻种植面积,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项目,推进菜篮子工程,重点发展地栽木耳、北药种植及野生动物、鄂伦春马养殖业。(牵头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

4.抓好民族幼儿园改扩建工作。改扩建爱辉区新生乡幼儿园、逊克县新兴乡幼儿园和新鄂乡幼儿园、嫩江县联兴乡幼儿园,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

5.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完善乡(村)卫生院(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全科医生和救护车辆,县(区)级医疗机构与乡(村)卫生院(室)结成帮扶对子,免费开展乡(村)卫生院(室)医护人员培训,对鄂伦春族群众定期进行义诊,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

6.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增强文化站功能,为文化站增添舞台灯光、音响、民族服装,培训文化骨干人才,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7.做好鄂伦春族群众素质培训。举办第三期少数民族乡(村)务工人员培训班,提高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致富能力;赴省外对我市鄂伦春族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维权慰问;帮助鄂伦春族困难职工脱贫致富;对有创业意愿并符合贷款要求的鄂伦春族女性优先提供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8.改造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帮助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农机购机补贴倾斜,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农机局)

9.推进村容村貌建设。鄂伦春族乡(村)全部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完成主要街道、巷道、博奥韧广场北侧和南侧、新迎宾门两侧和老迎宾门前绿化;安装特色民族栅栏和路灯,铺设辅路彩砖、步道板、村内道路2.5公里。逊克县新鄂村、新兴村统一房盖和房屋墙面颜色,分别安装节能路灯100盏,建设室内厕所100户、室外厕所200户。新兴村建设巷道栅栏4700延长米,新鄂村建设巷道栅栏7000延长米,栅栏上装饰体现鄂伦春族文化标志性图案,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爱辉区、逊克县、嫩江县政府)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在黑河博物馆举办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摄影、书法、美术、手工艺品展览,于2013年8月初举办。(责任单位:市文联)

2.在黑河市世纪广场举办一场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大型广场文艺演出,于2013年8月初举办。(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编辑出版反映黑河市鄂伦春族定居60年来发展变化宣传画册《黑河鄂伦春60年》,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在《黑河日报》开辟专栏宣传鄂伦春60年来发展变化。分期陆续刊载,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黑河日报社)

5.拍摄完成电视专题片《黑河鄂伦春60年》,在黑河电视台播出,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黑河电视台)

6.举办中国鄂伦春族民俗文化研讨会,于2013年8月底前举办。(责任单位:爱辉区政府)

7.举办鄂伦春族摩苏昆说唱艺术研讨会,于庆祝大会前完成。(责任单位:逊克县政府)

8.举办红玛瑙艺术节暨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文化宣传月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举办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成就展、“鄂伦春行”摄影展、鄂伦春族传统桦树皮和兽皮作品展),于2013年8月中旬前完成。(责任单位:逊克县政府)

(三)组织召开庆祝活动

庆祝大会拟定于2013年8月中下旬召开,主会场设在爱辉区新生乡,由爱辉区政府承办;分会场设在逊克县,由逊克县政府承办。庆祝活动内容包括举行迎宾仪式、召开庆祝大会、举办相关研讨会、走访慰问鄂伦春族群众、组织文艺演出和篝火晚会等。(牵头单位:爱辉区、逊克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外侨办、市民宗局)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庆祝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迎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迎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范志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蔺波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莫少华市民宗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晓华市农机局副局长

于清江黑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瑛市文联副主席

王荣臣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建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卢伟荣市妇联副主席

卢坤江市公安局副政委

叶宏岩市科技局副局长

付振南共青团黑河市委副书记

丛煜峰黑河日报社总编

闫晓春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朱石华中国移动黑河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录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双拥办主任

刘兴洲市工信委副主任

许基一市民宗局副局长、调研员

孙永刚市旅游局副局长

孙希广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守豪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首席兽医师

张秀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苏世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岩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百青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

李春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调研员

李晓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维波市农委副主任、市扶贫开发办主任

李超群中国联通黑河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惠君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时晓杰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超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炯光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忠恩黑龙江省黑河市网络传输分公司副总经理

郝利龙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胡景涛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柳云市卫生局副局长

莫河黑河电业局党委书记

郭德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梁贵峰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訾强市林业局纪检书记

蔡晓臣市公安边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莫少华兼任,副主任由许基一兼任。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县(区)、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前抓早,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鄂伦春族定居60周年筹备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和目标任务,切实发挥作用。要突出重点,精心谋划系列活动内容。各项活动要在充分尊重民族习惯的前提下,突出主题、特色,着力举办高品位、高层次节庆活动。

(三)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各有关县(区)、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迎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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