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客运站场及周边秩序的通告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整治客运站场及周边秩序的通告

佳政布〔2013〕4号

为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正常客运市场秩序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公路客运站、火车站、飞机场等重点场所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市区客运站场门前及周边扰乱公共秩序的喊站揽客行为;

(二)市区客运站场周边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停车行为;

(三)市区客运站场周边商贩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四)市区出租汽车不按规定秩序乘运、随意调头、超时待客、乱停乱放、不使用计价器、违价、拒载、拼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营运车辆不在规定站点上下乘客、随意调头、压站候客行为;

(六)过境客车私设站点、违规载客行为;

(七)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八)无出租汽车营运手续,套用、伪造、涂改和遮挡出租汽车号牌,套用出租汽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附属设施行为;

(九)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外地营运车辆在我市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本通告发布后,对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组织煽动聚众闹事,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规范、公平执法,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中渎职、营私舞弊、徇私枉法等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