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新区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昌新区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5〕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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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宜昌新区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5〕41号
宜昌新区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实施方案
为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转变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宜昌新区建设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和部署,充分利用宜昌新区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的主战场优势,坚定不移将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机遇和突破口,勇于担当、率先突破,打造新的制度优势、环境优势、发展优势,努力将宜昌新区建成全市改革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总体目标
围绕宜昌新区“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的建设目标,牢固树立“项目第一、环境优先、速度至上”理念,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坚持骨干路网、大型公建、征收安置、生态环境“四个先行”,集中力量抓项目、抓融资、抓服务、抓质量、抓落实,推动宜昌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宜昌新区推进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宜昌新区的全面性开发。
2代表市政府对宜昌新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市级行政管理决策权。
3负责推进落实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决议和决定。
4负责统筹协调市发改、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和市级投融资平台在宜昌新区范围内开展的各项工作,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宜昌新区推进办具体操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5负责组织制定宜昌新区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征地搬迁和房屋征收计划、投融资计划,报经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6负责按照宜昌新区规划及建设标准,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宜昌新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园林绿化景观项目、安置房建设和其它社会项目建设。
7负责指导协调、研究落实宜昌新区范围内涉及城市建设及相关社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宜昌新区范围内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事项,组织实施宜昌新区范围内跨行政区和功能经济区的建设项目。
8负责宜昌新区范围内土地的一级整理、开发和收益的统筹。
9负责对各区及市直各部门涉及宜昌新区建设目标任务的督查和考核,会同市目标办共同研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10负责探索创新宜昌新区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激发改革活力。
(二)规范宜昌新区推进办的工作程序。
1统筹宜昌新区建设总目标及年度建设任务。加强宜昌新区项目库建设,提前规划中长期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宜昌近期建设规划和宜昌新区发展计划,由市住建委列出宜昌新区年度项目建设清单,经宜昌新区推进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纳入全市项目年度建设及资金计划。宜昌新区推进办根据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及实际情况,对项目前期研究、审批、设计、拆迁、房屋征收、工程推进工作等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交相关单位落实。
2统筹管理宜昌新区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宜昌新区项目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及项目清单,收集项目情况,发布招商引资信息,组织对接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价,拟定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初稿,报宜昌新区主任办公会审议、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正式协议,分交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3统筹落实宜昌新区建设资金。宜昌新区推进办根据政府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宜昌新区建设资金年度需求,由市财政局直接纳入年度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宜昌新区推进办下达宜昌新区年度投融资计划任务及资金调度时序安排并掌握资金调度情况。宜昌新区设立专门征地资金账户并实行封闭运行。各大融资平台根据建设计划任务及时拨付资金,并按月向宜昌新区推进办报告投融资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管理、使用宜昌新区范围内储备土地融资及土地收益资金。
4统筹宜昌新区项目立项工作。一是立项审批。宜昌新区推进办主任办公会决定实施的项目,项目业主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立项,直接编制并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二是节能评估。宜昌新区市政道路项目节能评估由市发改委按年度建设计划分批打捆办理,对环境、大型公建等对当地能源影响较大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按宜昌新区推进办要求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三是环境评价。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宜昌新区项目,经宜昌新区推进办同意后,市环保局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5统筹宜昌新区规划管理工作。重点项目附具宜昌新区推进办意见后,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般项目由市规划局兼顾规划要求,协调各方利益,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有必要的,由市规划局出具书面意见,报宜昌新区推进办同意后实施。一是规划出让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由市规划局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由市规划局提交宜昌新区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按会议要求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二是规划设计方案。满足规划出让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由市规划局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暂不满足的,由市规划局提交宜昌新区推进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按会议要求办理。
6统筹宜昌新区国土管理工作。一是用地预审。项目用地经宜昌新区推进办初审后,转市国土资源局按预审权限办理。二是征地报批。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选址意见书,组织征地报批资料,经宜昌新区推进办同意后办理征地手续。三是项目供地。宜昌新区推进办统筹负责宜昌新区范围内所有土地的供应。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用地规划条件,拟定供地方案,经宜昌新区推进办审定后,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四是土地价款分解。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宜昌新区土地出让收益管理要求分解土地价款,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资金。五是土地利用监管。纳入宜昌新区土地储备控制区内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抵押或改变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的权属、性质、用途及利用现状。六是土地收储。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宜昌新区建设需求及用地计划,制定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经宜昌新区推进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7统筹宜昌新区项目林地占用管理工作。宜昌新区项目林地占用手续由市林业局按宜昌新区推进办提出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批次建设用地与占用林地手续同步办理。
8统筹宜昌新区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宜昌新区范围内的重点项目,经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案,具备招标所需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直接进入招投标程序。
9积极探索并做好宜昌新区项目容缺审批工作,努力推动行政审批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转变。
10统筹宜昌新区重点项目规费减免工作。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宜昌新区重点项目,按照集中受理、打包审批的原则,由宜昌新区推进办初审后,集中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
11探索建立并完善新区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区重点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案。对宜昌新区项目现有审批事项进行精简,着力解决审批前置条件过多的问题,打造“环节最少、流程最优、用时最短”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二是不断完善宜昌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预选总承包商及专业工程预选供应商制度。对入围新区重点工程预选总承包商和预选供应商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对入围企业进行调整。三是加快建立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后评价机制。及时总结项目决策、审批、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确保新区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项目建设快捷高效。四是建立健全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监管机制。由市住建委负责严肃查处新区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围标串标、工程转包、安全事故、诚信不达标等行为,宜昌新区推进办依据查处结果清退相关企业。
(三)明确宜昌新区推进办管理制度。
1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标准,对宜昌新区干部加强培训、交流和监管,选拔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到宜昌新区推进办工作,形成优势互补、挖潜增效、能进能出的干部任用机制,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2创新绩效管理。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要求,在保留宜昌新区工作人员档案工资的前提下,结合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纪律考勤等相关情况,推动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形成按绩取酬、能升能降的内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3严格考评监管。一是将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宜昌新区推进办主任办公会决策事项、宜昌新区推进办主要领导批示件和各成员单位的招商、审批、征迁、筹融资、资金调度等相关工作情况,全部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及时评议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信息。二是将宜昌新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考核范围,按年度考核总分值10%的比例取值,由宜昌新区推进办直接对宜昌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评分,计入全市目标考核分值,加强结果运用,促进提能增效。
4健全土地储备机构。提高宜昌新区土地储备机构规格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并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更名问题,以利于更好承担宜昌新区土地配置、收储、挂牌、供应、融资等工作任务,更加顺畅高效开展组织协调工作。
5完善服务制度。一是探索实施宜昌新区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办制”,对重点项目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由宜昌新区推进办统一受理后,按照事项权限分流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实行定岗定人限时跟踪督办,做到“办事不出宜昌新区推进办”。二是实行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实时监测、实时跟踪、实时督办,做到“项目制管理、方案化操作、责任人推进、制度性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宜昌新区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宜昌新区推进办综合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对学习对接各项工作认真梳理、集中研究、分类推进。
(三)改进服务。制定项目推进路线图、行政审批流程图等服务指南,切实优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