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关于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城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监管模式合理、监管资源统一、监管对象平等、监管标准一致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机构编制、食安办、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教育、公安、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商务、计生、质监、粮食、物价、安监、畜牧水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制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奖惩制度。

(二)健全监管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和实现监管资源城乡配置均衡化、监管服务均等化,消除监管空白和盲点。根据湘政办发〔2011〕54号文件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11〕11号)的规定,由各乡镇食品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工作,同时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员1-2名,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协助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湘政办发〔2011〕5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由村干部兼任,随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传递迅速,响应及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打造“数字药监”,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及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在政策法律宣传、违法线索举报、协助检查办案、协助咨询投诉等方面作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四)构建诚信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严控质量风险。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监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引导群众正确购买和使用广告药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对餐饮食品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药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划分,实施分类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再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8月)。制定全市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区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全面部署安排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9月—11月)。

1、成立机构,夯实监管基础。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管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要求完成相关机构、人员配备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站达到“七有”: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和办公设施、有联系举报电话、有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有工作记录和台账、有相关档案资料、有经费投入。

2、四级联动,延伸监管触角。根据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重心在农村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内业务骨干深入到各乡镇,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监管员和村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指导和讲解,以“传、帮、带”的形式指导乡镇监管员对餐饮店、药店和个体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及检查台账,规范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的填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监管员、信息员年度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并组织考核,监管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行政执法证。鼓励监管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鼓励信息员提供案源线索,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要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增强餐饮、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制作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用宣传橱窗至少2期,每年举办监管员、信息员培训班至少2次,培训面要达到100%。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衡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志刚任组长,副市长邓柯任副组长,市政府协管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机构编制、食安办、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教育、公安、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商务、计生、质监、粮食、物价、安监、畜牧水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制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分设在市食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要将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根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职责,合理确定人员和经费预算,提高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的待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办公、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改善办公和执法条件,确保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正常开展。

(三)搞好部门配合。市机构编制、食安办、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教育、公安、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商务、计生、质监、粮食、物价、安监、畜牧水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制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开展督查督办。市、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督查报告机制,及时开展督查督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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