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辽府办发〔2013〕12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以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会信息资源,以信息化、实时化、智能化的手段维护社会安全和加强社会治理,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末,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切入点,按照“政府牵头,智慧办、公安局、统计局操作,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依据“搭建共享平台、规范接入渠道、实现共享策略、制定管理机制”的工作模式,建立统一归口的“辽源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我市信息化建设成果,全力推进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切实把全面、实时、准确的社会信息资源作为城市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侦查机关办案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提高城市管理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中获取人的相关社会活动证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快提升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确保各部门间信息高度共享,切实提高城市应急管理水平和社会治安驾驭能力,全面促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孟祥杰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吕兵任副组长,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残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社保局、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辽源监管分局、市邮政局、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辽源供电公司、辽源矿业集团、铁路辽源站等部门及驻辽单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调研员、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德录担任,负责指导、协调社会信息资源数据收集、汇总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社会信息资源整合标准
社会资源整合工作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由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审核,具体标准如下:
(一)身份标识:获取数据要能反应被采集人的社会基本身份状态,即数据中具有对个人身份描述的基本特征,其中包括身份证号码(身份唯一标识)、姓名、现户籍地址、住宅电话、手机号码等。
(二)时间轨迹:获取数据要能反应被采集人的活动时间轨迹,即数据具有采集过程中以人为要素的相关事件项,其中包括数据采集、迁移、注销时间等。
(三)地点轨迹:获取数据要能反应被采集人的活动地点轨迹,即数据中要有以人为要素的相关地点项,即获取的数据应能够体现被采集人重要活动地点轨迹,包括现住址、暂住地、户籍地、从业地、就学地等。
(四)通信轨迹:获取数据要能反应被采集人的活动通信轨迹,即数据中要有以人为要素的相关通信、通讯项,即获取的数据应能够体现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确定其通信轨迹。包括电话、网络、信函信息等。
(五)信息采集覆盖范围:各类数据采集的范围至少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域。
(六)信息采集更新周期:数据传递方式逐步实现数据库与“辽源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之间的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对于暂时无法实现的,各主管部门要立刻建立数据库(市智慧办提供各部门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支持),做好数据备份,按照月度更新周期进行更新提报。
四、社会信息资源整合种类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信访人员信息(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包括:信访群体及人员相关信息。
(二)外办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包括:出国人员信息及出国签证代办人员信息。
(三)物流信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包括:零担货运快递公司从业人员及业务信息;物流公司、空车配货等人员信息及货物信息;零担货运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空车配货等流水信息。
(四)企业信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包括:企业单位信息;企业流水信息;企业从业人员信息;三资企业从业人员信息。
(五)教育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包括:全市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进修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信息;在职、退休教师信息;学生、学生家长信息。
(六)宗教信息(责任单位:市民委)。
包括:宗教场所信息;宗教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宗教场所登记注册人员信息。
(七)公安信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包括:人口信息、车辆及驾驶员基本信息及违章信息。
(八)民政信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包括:婚姻登记信息;殡葬管理信息;入伍、退伍信息;低保人员信息;军转安置信息;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单位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服务对象信息;社会志愿者信息;村委会信息、村委会组成人员信息;彩票站信息、彩票站从业人员信息。
(九)司法信息(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包括:劳动教养人员信息(含历史);服刑人员信息及探访会见信息(含历史);律师信息;公证人员信息;申请公证人员及公证信息;司法鉴定信息;调解信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及探访会见信息。
(十)人力资源信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包括:人才市场登记人员信息;转业人员信息;劳务中介登记劳务人员信息;考证人员信息;出国签证代办人员信息;职业技能人员信息;公务员信息;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其他财政拨款单位人员信息;“4050”等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下岗人员信息。
(十一)房产信息、城建信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包括:房屋产权登记信息;违建信息;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业人员信息;军产房、企业自管房登记信息;物业登记管理信息;建筑工地从业人员信息。
(十二)公用事业信息(责任单位:市公用局、辽源市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市热力集团、市水务局、辽源供电公司)。
包括:缴纳燃气费、供暖费、水费、电费人员信息;缴纳燃气费、供暖费、水费、电费流水信息;环卫工人信息;送水工人信息;公交卡信息。
(十三)交通信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包括:高速公路口车辆监控信息;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信息;汽车维修、救援信息;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信息;营运企业从业人员信息;汽车租赁公司的从业人员及客户登记信息;特种车辆信息;车辆GPS运行信息。
(十四)检疫信息(责任单位:市农委)。
包括:动植物检疫信息。
(十五)商业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包括:商场、超市等行业的从业人员信息;商场、超市等行业办理会员卡、购物卡人员信息;商场、超市交易流水信息;各类中介机构信息及业务流水信息。
(十七)文化、广电信息(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包括:各文化市场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文化、体育、健身场所会员卡信息;相关场所的流水信息;有线电视用户信息;有线电视用户缴费人员信息。
(十八)医疗卫生信息(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包括:医务人员资格认证信息;医院住院人员登记信息;卫生从业人员信息;卫生监督所管理对象信息;医院、卫生所、卫生监督局信息;疫苗接种人员信息;合作医疗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体检人员信息;新农合报销信息。
(十九)计生信息(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包括:计划生育登记人员信息;超生人员信息;独生子女信息;二胎指标办理信息。
(二十)审计信息(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年度审计信息。
(二十一)安监信息(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包括: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监理人员信息。
(二十二)旅游信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包括:旅行社登记信息;导游人员信息;境内外旅游人员信息。
(二十三)公积金存缴信息(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包括:公积金存缴人员信息。
(二十四)残疾人信息(责任单位:市残联)。
包括:残疾人员信息、精神病人员信息及涉及残疾人、精神病人的相关信息。
(二十五)税务信息(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包括:纳税人员信息;纳税企业信息;缴税流水信息;处罚信息。
(二十六)工商信息(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包括:工商注册信息;工商年检信息;工商处罚信息;消费者投诉信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洗浴、餐饮、中介、婚庆、家政等);娱乐服务行业信息。
(二十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包括: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管理登记信息;食品批发、零售人员信息;医药代理及从业人员信息;职业药师信息;各药房从业人员及会员卡信息;购药流水信息。
(二十八)统计信息(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包括:各类统计信息。
(二十九)社保信息(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包括:失业保险人员信息;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意外保险人员信息;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工伤保险人员信息;生育保险人员信息。
(三十)烟草信息(责任单位:市烟草公司)。
包括:烟草单位信息;烟草单位从业人员信息;烟草销售网点及销售流水信息。
(三十一)金融信息(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辽源监管分局)
包括:各银行办理储蓄、信用卡等业务人员信息;银行等金融网点流水信息;各证券公司办理业务人员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各保险公司办理业务人员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保险业户信息。
(三十二)邮政信息(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包括:各种寄递单位信息;寄递单位从业人员信息;邮政特快专递(EMS)信息;报刊、杂志订阅信息;邮政储蓄开户及流水信息。
(三十三)通讯信息(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包括:用户信息;互联网用户注册信息。
(三十四)火车站旅客信息(责任单位:铁路辽源站)。
包括:全国列车时刻表信息;旅客通行信息;旅客购票信息;铁路货物配货信息。
(三十五)矿业信息(责任单位:辽源矿业集团)。
包括:煤矿企业信息;各煤矿工作人员(含下井人员)信息。
(三十六)其他需要整合的社会信息资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汇聚共识。
大力进行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提升社会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整合社会信息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部门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壁垒,开放数据接口,统一数据标准,积极配合提供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实现数据的实时交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所提供的共享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准确、鲜活。为便于沟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负责人,并将具体联系方式于方案下发一周内报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任务,细化标准。
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切实将信息整合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辽源市社会资源信息整合采集标准,根据整合种类,对涉及本部门的社会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责成专门人员,分头负责与各部门对接,对社会信息进行收集、汇总。
(四)统筹管理,保障安全。
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对各部门整合上来的信息资源,统一进行审核、汇总及日常管理维护。同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在实现信息共享的同时,切实保证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息使用管理,指定专人专机使用,完善信息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未经提供信息的单位同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和公开所获取的共享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规范利用相关信息。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将信息外传、截留或篡改。市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对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保证我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有序、有力安全推进。
附件的报送时间为本方案下发之日一周内报送,联系人:韩柏松,联系电话:1824371182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辽源市公共信息平台—信息整合调查表
附件:
辽源市公共信息平台—信息整合调查表
字典(表一)
信息资源
种类
系统规模
数据保密
程度
数据库字段
类型
单位隶属
关系
物流信息
大型(2000人以上)
对外公开
数值型
中央
企业信息
大中型(500—2000人)
协议公开
字符型
地方
教育信息
中型(200—500人)
内部公开
文本型
宗教信息
小型(200人以下)
保密
日期型
法律信息
BLOB
体育信息
字符型
医疗信息
布尔型
其他信息
Geometry
部门基础信息表(表二)
填写说明:1.部门基础信息表,是为各个企业信息进行记录的表格,主要是为在信息整合时进行记录基本信息使用;
2.系统情况请填写“现有系统情况”工作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
辽源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
1.3
项目执行周期(月)
2
责任单位
2.1
单位名称
某某单位
2.2
单位性质
2.3
单位主管部门
2.4
隶属关系
中央/地方
2.5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6
单位所属地区
2.7
通讯地址
2.8
邮政编码
3
相关责任人
3.1
主管领导
3.1.1
姓名
3.1.2
工作单位
3.1.3
电话号码
3.1.4
手机号码
3.1.5
电子邮箱
3.1.6
通信地址
3.1.7
邮政编码
3.2
具体联系人
3.2.1
姓名
3.2.2
电话号码
3.2.3
手机号码
3.2.4
传真号码
3.2.5
电子邮箱
4
系统情况
填写“现有系统情况”工作表
现有系统情况(表三)
填写说明:1.系统名:根据现有系统情况的系统名称进行填写;
2.系统规模、数据保密程度、信息资源种类通过下拉框选择;
3.系统来源表明系统是本市建设还是上级下发系统等。
序号
系统名
系统用途
系统规模
数据保密程度
信息资源种类
系统来源
备注
1
物流管理系统
为了对物流的仓库、调配、发送进行统一管理的系统
大型(2000人以上)
对外公开
物流信息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数据库结构表(表四)
填写说明:表定义部分可以扩充
1.资源种类:根据基础信息表的“信息资源种类”来进行区分;
2.系统:根据现有系统情况的系统名称进行填写;
3.数据库:用于对使用的数据库进行记录并将数据库的名称进行记录。比如:DB2数据库,数据库名称为RTDL_SFJ;oracle数据库,数据库名称为RTDL_SFJ;
4.用于对表的名称进行记录。比如:SFJ_JBXX;
5.描述:用于对表的整体作用进行描述;
6.字段名:用于对表中的字段名称进行定义。比如:SFJ_id;
7.属性说明:简要说明,如是否非空、特殊精度、是否约束、基本用途等。
表属性
单位
某某单位
资源种类
系统名称
数据库类型
表定义
表名称
如:SFJ_JBXX
表描述
用于对表的整体作用进行描述
编号
数据项名称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属性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表定义
表名称
如:SFJ_JBXX
表描述
用于对表的整体作用进行描述
编号
数据项名称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属性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表定义
表名称
如:SFJ_JBXX
表描述
用于对表的整体作用进行描述
编号
数据项名称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属性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业务关系(表五)
机构(提供方)
机构(需求方)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信访局
市教育局
市民委(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公用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委
市水务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审计局
市安监局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残联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统计局
市社保局
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
银监会辽源监管分局
市邮政局
移动辽源分公司
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辽源供电公司
辽源矿业集团
铁路辽源站
驻辽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信访局
市教育局
市民委(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公用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委
市水务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审计局
市安监局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残联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统计局
市社保局
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
银监会辽源监管分局
市邮政局
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
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辽源供电公司
辽源矿业集团
铁路辽源站
驻辽单位
填写说明:1.表中填写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是否有直接发生的业务关系,如需要对方共享的信息资源,或者需要为对方提供的信息资源;2.按水平方向填写需方对供方的要求,垂直方向填写供方给需方的信息;3.如有详细表格类信息,请附加到新建的“业务关系共享信息”工作表中,在单元格内注明见“XX工作表”;4.主要填写需共享的信息。
业务关系共享信息(表六)
填写说明:1.单位之间需要共享的信息资源的详细表格类信息;
2.可参照“数据库表结构填写”,请同时直接将有业务联系的工作表格直接作为附件。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