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葫芦岛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全市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减灾委员会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市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初步建立了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减灾委要求,2009年成立了市减灾委员会。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减灾委,建昌县还成立了减灾中心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特战大队。全市建立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各涉灾部门密切配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为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初步形成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气象、地震、水利、地质、海洋、农业等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和预警预报工作逐步展开。地质灾害监测、调查、预警预报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预警范围的精度进一步提高。农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立了各级重大突发事件直报体系,保证了重大应急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信息保障。初步建立了由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地震、海洋渔业、气象等主要涉灾部门参与的灾情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救灾应急指挥部分别制定了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涵盖了安全生产、各种自然灾害、消防、公共卫生、电力通信、交通、治安等各类突发事件,基本形成了市、县、乡、村4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遭受了洪涝、干旱、风雹、台风等自然灾害,全市各级、各类应急指挥部从容应对,实施了正确的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有效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的社会秩序。全市初步建立了以驻军部队、武警、公安消防、民兵为骨干力量,以地震、矿山救护、医疗救治、海上搜救、抢险抢修、通信保障等各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市基本建成了以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以县(市)区储备库为配套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增加了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为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四)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了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减灾安居工程、建筑抗震设防、节水灌溉、饮水安全、环保整治、避(抗)灾农业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增强了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全市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形成,成功抵御了2010年、2012年的强降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重点部位均设立警示和24小时看守、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等级显著提高。城乡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气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五)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手册、宣传展板,广泛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地震、水利、消防、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指导开展了防灾演练活动,促进了全市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增强和避灾自救能力的提升。按国家和省减灾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减灾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健全了社区防灾减灾组织,规范了防灾减灾制度,完善了避灾场所,提高了基层社区应对灾害的能力,夯实了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十一五”期间,全市有6个社区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减灾示范社区。
(六)初步建立了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十一五”期间,农业保险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全市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实施了灾害风险转移机制。2008年,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当年设施农业承保面积0.9万亩,收取保费140万元;2009年,扩大到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四种作物,各级政府对参保对象实施补贴,全市投保面积124万亩,投保率占48%,收取保费3403万元,当年出现大面积旱灾,理赔资金达到3737万元;2010年,全市投保面积128万亩,投保率占58%,收取保费3490万元,理赔资金达到2300万元;2011年,全市投保面积141万亩,投保率占66%,收取保费3780万元,理赔资金达到1009万元;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地转移了灾害风险,保护了受灾农户的利益。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保护了生产者积极性,保护了农村生产力,对减轻农民灾害损失、恢复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全市防灾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防灾减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着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关系不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薄弱,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手段落后,防灾减灾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努力推动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2.以人为本,依靠科学。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技进步作为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支撑。
3.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综合推进灾害管理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工作。
4.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防灾减灾工作,着力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夯实基础,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优先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关键和突出问题。
(三)规划目标。
全面提升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抑制自然灾害风险的上升趋势,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具体目标是:
1.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全市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
2.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户率达到90%以上,居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明显增强,每年创建2个省级以上减灾示范社区,使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减灾示范社区。
3.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灾害发生6小时之内,灾民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4.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及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
5.市、县(市)区普遍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4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
6.积极推进防灾减灾的法制化进程,探索建立灾害风险转移机制。
(四)主要任务。
1.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海洋、森林草原等自然灾害的监测站网建设,健全和完善气象、水文和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环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病虫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预警预报体系,形成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和天、地、空观测在内的灾害立体监测体系,提高灾害预警预测能力。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和信息发布网络,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建设。提高自然灾害信息分析与应用服务水平,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应急评估、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能力建设,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提高灾害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灾害评估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2.加强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市本级要成立减灾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成立减灾中心。要成立各级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发挥各类专家在减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建立健全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的各类应急指挥部,明确各级防灾减灾机构的职能,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加强各类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协调,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在全市建立起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加强防灾减灾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好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市、县、乡、村4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预案,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的防灾演练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灾演练,不断提高全市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灾害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街道)、村(社区)4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建立健全全市灾情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好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全面调查我市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能力,查明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底数,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5.加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两个平台,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重视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全市社会防灾减灾能力。要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编制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成功案例。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支持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者培训,提高防灾减灾队伍整体素质。
6.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等工程的投入力度。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对居住在行洪通道、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灾害风险区域的居民实施整体搬迁。加强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程建设,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避(抗)灾农业、设施农业,增强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城乡建(构)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推广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医院工程建设,把学校、公园、体育场等拓展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深入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倡驻区单位与社区结对子,资助其改善防灾减灾设施,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灾害的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程,扩大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探索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灾害风险转移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受灾群众的损失。
7.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以驻军部队、公安消防、武警、民兵为骨干力量,以地震、矿山救护、医疗救治、海上搜救、抢险抢修、通信保障等各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应急通讯、救援设备,提高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应用水平,要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成装备精良、反应快速、能力强大的现代化队伍,全面提高各类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
8.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立法的研究工作,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出台地方性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将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
三、“十二五”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
(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推动市级和灾害多发、易发县级政府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全市范围内覆盖到乡镇的灾害应急信息处理平台,综合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建设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实现各类灾害应急信息获取、采集、传输的集成化管理和综合运用。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应急通讯平台,综合利用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建立多网融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和物资调运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
(二)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程。各级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建立重大灾害信息预警分析制度,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测及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全市灾情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
(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建成完善市及建昌县、绥中县、兴城市4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市级储备200万元救灾物资,县级储备100万元救灾物资,基本建成以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以各县(市)区储备库为配套的市、县两级救灾物资仓储网络。完善基本满足自然灾害救助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转移安置群众所需抢险救生、生活安置物资存储需要的仓储设施,确保灾害发生6小时内,灾民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制定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明确各级、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救灾物资管理与使用。市减灾委涉灾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储备方案,储备必要的物资和抢险设备。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结合各地已有宣传教育设施,增加或完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功能,全市6个县(市)区都要建立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配置或改进防灾减灾相关专业器材及影音设备;市、县两级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各级防灾减灾网。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在线交流、远程教育等功能。各级财政要将防灾减灾网的维护、使用费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大型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印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制作挂图及音像制品、编制适合不同群体的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总结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的经验教训、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好防灾减灾文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结合区域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将全市60%以上的大型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拓展成应急避难场所,或充分利用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能够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的应急避难场所。落实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供水、供电、卫生防疫、消防等设施设备,完善好应急避难场所的避难安置功能。各应急避难场所,均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所。避难场所内明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救助、安置、医疗等功能分区有明显标示。全市所有社区应建立居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配备家庭居民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在此基础上,按照全省和国家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创建12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在省级减灾示范社区中推荐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六)减灾安居工程。结合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对居住在行洪通道、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灾害风险区域的居民实施整体搬迁,落实好减灾安居工程,减轻救灾工作的压力。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灾害风险转移机制,保障好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
(七)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新建抗旱水源工程75处、购置抗旱小机泵1000台套、新打大口井540眼。建设防汛指挥系统,由1个调度中心,6个分中心,155个水情自动遥测站和卫星通信网络组成。6个分中心以行政区划设置,各遥测站分别布设在73座水库和主要河流的重要河段,全面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划治理山洪沟6条,确保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完成六股河、女儿河、兴城河、黑水河及五里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全市16座病险库进行除险加加固,使全市水库消除病险隐患。完成青山水库建设,使绥中县县城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
(八)农业防灾减灾工程。选育推广抗灾型品种300万亩,从根本上提高作物抗病、抗虫、抗风、抗旱、抗低温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到2015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利用温室大棚等设施,增强防御灾害的能力;加强农业生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全市建立100个乡级测报点;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和植物疫情阻截监测体系建设。我市处于东北地区进出关的要道,交通十分发达,为防治外来病虫害的侵入,到2015年建设成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工程,扩大农业保险种类和覆盖范围,形成良好的抗灾保障机制,减轻灾害给农民造成的损失。
(九)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布局合理、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海洋气象监测、信息网络、预报预警和服务工程。建设密集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高速信息网络、精细化预报预警和无缝隙城市气象服务工程。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完善全市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继续增设一定数量的人工增雨设备,以火箭流动增雨为主,积极配合开展飞机增雨。完善全市人工防雹作业系统,在易出现冰雹灾害性天气地区增设防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更新各防雹点的高炮。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设施农业、特色农业气象监测评估和服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台建设,建设由海岸(海岛)自动气象站及各乡镇二、四要素加密自动站组成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建设以能见度观测为主的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网,建立雨情、旱情监测站组成的人工增雨监测网。
(十)地质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成全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配合省厅开展好1:5万比例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复核工程。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程。加强海洋风暴潮、海冰、赤潮、海上溢油等海洋灾害的预警预测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处理体系,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建设海洋渔业生产安全指挥系统,全面推广渔港安全监控、渔船自动识别RFID(电子身份证)和AIS沿海基站子系统,实现渔港、渔船实时动态监控管理,提高海洋灾害的应急保障和服务水平。
(十二)林业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及损失评估体系,增加设备购置和人员调配,研制评估软件;建设火情瞭望检测体系,包括瞭望台、宣传牌、地面巡护工具、设施、人员的配置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完善森林火灾信息及扑救指挥系统,新增通讯设施,包括卫星电话、移动电话、超短波电台、网络通讯系统、指挥宣传车辆和扑火设备;各县(市)区均设立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防火阻隔和基础保障系统;完善市护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市级防火人员训练中心;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项目,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疫、防治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市、县两级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完善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各级减灾委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全市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的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各级减灾委及成员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能,将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目标,按年度细化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不断完善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全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目标的落实。
(二)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防灾减灾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普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各级财政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研究建立由政府补助与个人出资相结合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建立健全灾害风险转移机制。
(三)提高防灾减灾科技保障能力。加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导航定位等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改进防灾减灾信息处理及通信、车辆设备,不断提高全市防灾减灾信息处置和灾害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制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保障能力。
(四)强化防灾减灾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防灾减灾工作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完善管理,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工作队伍。加强防灾减灾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保持防灾减灾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的参谋咨询作用。加强防灾减灾科研与教育、工程与技术、专业救援、行政管理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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