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2011至2012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1至2012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11至2012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辽阳市2011至2012年度城镇

“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

为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城镇人居环境质量,确保2011至2012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结构调整、拉动经济增长、加强民生保障为工作目标,以全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筑业做强做大、提升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境为重点,以创新管理机制为保障,以加强考核评比为手段,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辽阳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竞赛活动内容

(一)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创新保障模式,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制定住房保障规划,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成立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编制和经费;设立住房保障办事窗口,公开相关政策、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和复核程序,建立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建设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加强动态管理;统计数据及时报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资金、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探索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的多种途径。

(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立推进城镇化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完善推进城镇化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机制;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推进城镇化实施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镇绿化水系建设,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城镇;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省下达的推进城镇化各项工作指标。

(三)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启动实施全市乡镇垃圾场建设工程。在建设城市、县城垃圾处理场工程的同时,启动实施乡镇垃圾处理场和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加快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热源改造,县级市和县基本实现一县城一热源,市实现一至几个热源。用两年时间基本拆除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实施城市饮用水提质工程。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改造城市供水设施设备,在2012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新标准。实施城市雨污分流试点工程。新城、新市镇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防汛能力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实施城市管理数字化工程。在2012年底前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施城市绿化和水系建设工程。加强植树造林和公园绿地建设,完善公园设施和功能,加快主干道生态绿色景观建设,综合整治城镇区域的河、湖及新开发建设人工河(湖),打造地域特色的城镇绿化品牌和水系风景线。开展以“绿化、净化、美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四化”竞赛活动,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以良好环境迎接“十二运”的召开。实施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加快燃气管网改造步伐,加大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力度。加强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推广节水型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加快景区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严肃处理违规违章建设项目,不断提高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和管理水平。

(四)加快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建筑市场准入,严格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利用合同违法转包、分包、合同欺诈、霸王条款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冬期施工,出台鼓励冬期施工的政策,提高建设和施工单位积极性,树立“辽宁建设无冬天”的新形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政策规定,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建立和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建筑业统计工作在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和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五)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推进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完成县级市总规修编,加快市修编进度,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现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做好消防、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筑立面审批和城市雕塑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修改认定、规划评估、公示公告、统一管理、行政许可的规范执行,做好控规备案、规划审批、验放线、规划核实、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加大规划批后监管力度,规范违法建设处罚程序,做好日常工作检查和专项工作督察。

(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覆盖率要达到60%,物业信访投诉办结率要达到90%。按时填报统计报表,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及时掌握本地物业行业整体状况。开展经营行为检查,严格市场准入。推行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制度,引导业主择优选取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主管部门与街道、社区在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方面的职责和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得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产生的收益作为管理机构的办公经费,取消多头存储,保证资金安全;开展维修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制定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范围,简化使用程序,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作用。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正面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

(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加大县城和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县城的“六个一”工程,完成一座5公顷以上公园或大型文化广场、一个综合性体育场馆、一座自来水厂、一座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推进示范镇一座公园或文化广场、一座自来水厂、一座集中供热热源厂(站)、一座小型污水处理厂等项民生工程;落实镇、乡、村规划编制指标,抓好镇、村近期建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大村镇规划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乱批乱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按照“六项整治、八项建设”的要求,扩大村庄整治覆盖面。抓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以县城、示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对乱堆、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加快县城和示范镇房地产开发以及河道整治和道路、水系建设;抓好村镇住宅建筑节能试点;推进村镇房屋产权产藉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加快解决农村镇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垃圾排放难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八)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保持100%,在施工阶段保持在98%以上。加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验收等重要环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太阳能应用技术,并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抓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用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和完善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以预防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强化“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继续健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推行岗位任职考核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年”活动;全力推进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城市燃气、桥梁、供排水、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的安全管理力度和居民饮用水、居民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十)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减排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推进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实施,保证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和城市空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控制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运营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

(十一)大力实施畅通工程。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城市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探索建设城市快速公交系统,提高居民出行对公交的选乘率。进一步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城市设立公交专用道,主干道上的公共交通站点实现港湾化,出租车逐步实现定点停靠。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优化城市交通秩序。

(十二)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开展“迎全运、创卫生辽宁”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彻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和不卫生问题,构建整洁、卫生、有序、文明、良好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街路、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居家庭院环境卫生,推行村庄街路硬化;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卫生保洁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做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铁路用地界线内,做到拆除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既有建筑及围墙刷新,垃圾污水清理,物料堆放整齐,绿化亮化美化;铁路界线外侧至少200米范围以内,全面达到“六无一有”标准,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铁路界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范围500米或1000米以内,因地制宜地对“一村三网一囱”即沿线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从地面以及一定高度的两个视角都达到“村绿、山青、整洁、路畅、水秀、无黑烟”的标准。大力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公路沿线无“三乱”现象,路域环境整洁美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制止并清理违法建筑,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公路沿线无马路市场,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乱堆乱占,沿街村镇无脏乱差现象;公路绿化协调美观,构成流畅、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切实加强城镇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平安、诚信、文明市场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履行市场管理与服务职责,加大市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交易环境,确保消费安全;倡导文明经商、诚信经商、守法经营,逐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三)切实抓好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城镇建设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目的,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能够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及时上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注重源头治理,形成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十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工作。认真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报送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体系,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队伍建设,搞好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提高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三、评比表彰办法

(一)竞赛活动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集中检查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日常考核。由市“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全市参赛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考核检查结果通报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或经常性地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市“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全面检查。

(二)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日常考核、集中检查及省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单位及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在竞赛工作中未达标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绿叶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韩春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齐鲁、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姜德印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精神文明办主任李长连、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李宏斌、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吴廷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菁华、市财政局局长胡忠宇、市环保局局长蒋振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兴仁轩、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局长黄耀东、市交通局局长高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兼规划局局长王雨生、市水务局局长高卉、市卫生局局长隋锡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晖、市服务业委副主任杨宇、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文举、市爱卫办主任赵香兰、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玉彬、河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周敬宇、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秉宏、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副局长段有军、沈铁辽阳工务段段长苏树明、辽阳火车站站长单明旭、辽阳县副县长崔安勇、灯塔市副市长张君昶、白塔区副区长张俊英、文圣区副区长毕桂利、宏伟区副区长马志刚、弓长岭区副区长富绍华、太子河区副区长李希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3128009),负责“绿叶杯”竞赛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晖担任。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绿叶杯”竞赛活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

(二)对竞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确保竞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绿叶杯”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有利社会氛围。

附件:辽阳市2011至2012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责任分解表

u/cms/www/201110/1010483911k3.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