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字〔2014〕1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2月19日

通辽市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利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及《通辽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11—2015年)》,特制定《2014年度通辽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方法,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坚持点源与非点源统一控制,以水污染特征和水功能需求为依据,综合运用多种污染防治手段,统一部署污染防治工作,优先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持续推进污染负荷削减,不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逐步改善重点地区的水环境质量。

(二)政府引导,明确责任。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指标任务

我市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共24个项目。在2013年已完成4个项目的基础上,其余20个项目到2014年底前完成验收14个,完成调试6个。

四、主要工作

(一)各旗县市区和市住建委制定《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委于每月5日前将所负责项目的进展情况上报通辽市重点流域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新进展的项目,要把支持性文件一并上报,同时填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2014年)》(附件1)。

(三)各旗县市区和市住建委务必按时限要求完成《通辽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项目2014年进展情况责任表》(附件2)所规定的建设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强化考核和监督。年中和年末市政府将分别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对未履行环保职责、未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协调配合,各负其责。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专职人员,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顺利完成。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各旗县市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加强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决策,精心策划,认真落实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四)加强宣传,保障资金投入。各旗县市区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宣传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广泛深入,营造全社会关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整合利用好现有环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1.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2014年)

2.通辽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项目2014年进展情况责任表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