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青政办[2010]210号
颁布日期:2010-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0]210号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督查组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反馈意见和省政府相关专题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第四季度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十一五”前四年,我省节能指标仅完成71.84%,落后于国家的进度要求。特别是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达到22.8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上升7.53%,上升幅度居全国之首。要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异常严峻。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倡议者、领导者、管理者,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更应该是节能工作的先行者。全省各级公共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心,进一步量化指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第四季度的节能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做贡献。

二、狠抓各项节能措施落实

(一)节约用电

1限制城市景观和灯饰照明时间。全省各主要城镇要加强城市景观和灯饰照明管理,除重大节日外,城(镇)区室外广告灯、景观灯开启时间一律限于晚上8点至10点;户外路灯、街灯只保证基本照明量,城镇主干道路灯、街灯减半照明;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以及所有公共机构实行用能总量消减,启动部分灯、暖等用能限制措施。

2节约照明用电。各公共机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白天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尽量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要随时关闭,下班后要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3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办公设备长时间不使用要关闭电源,防止长时间开机耗电;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

4合理设置室内温度。四季度,我省将进入冬季采暖期,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合理设置采暖温度。各公共机构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树立全社会节能榜样。

(二)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机关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要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尽可能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2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按照精简会议原则,大力压缩会议规模和人员,减少会议文件和材料。

(四)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公共机构要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全面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及定期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各公共机构负责人要带头“绿色出行”,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尽量乘公交车出行;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的规定,逐步更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严格控制购置高油耗车辆。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机构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适时调整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加快清理超编超标车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

(五)节约公务支出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根据年度预算标准和处室要求,通过招标途径、采用比价、询价方式,规范采购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并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尽量采用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会议成本;本着热情大方、服务周到、节俭从简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实行统一归口办理,按程序和标准办事。

三、工作要求

省政府办公厅已于今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紧急通知》,到目前为止,全省大多数地区和省直各公共机构上报了今年后四个月的节能措施。但有些地区和公共机构没有量化指标。请各地区、各公共机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第四季度公共机构节能详细实施方案,主要以节电、节油为重点,进一步量化节能指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于9月2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10月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公共机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量化指标、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