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2015〕56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宁政〔2015〕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园区: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紧密围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2014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全市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及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地区(3家)

城东区政府

大通县政府

生物园区管委会

二、先进单位(10家)

市财政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局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北京华联花园店)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市第二人民医院

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湟中县塔尔寺管委会

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三、先进个人(10家)

王正义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队长

张炜东川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张海宁小桥街道办事处经贸科科长

于媛媛城西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局长

黄永忠甘河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所长

李青丽青海藏羊机织有限公司主任

张万江湟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健湟源县政府副县长

杨常安市政府办公厅八处处长

于一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处科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不断将消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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