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2015〕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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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宁政〔2015〕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园区: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紧密围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2014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全市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及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地区(3家)
城东区政府
大通县政府
生物园区管委会
二、先进单位(10家)
市财政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局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北京华联花园店)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市第二人民医院
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湟中县塔尔寺管委会
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三、先进个人(10家)
王正义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队长
张炜东川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张海宁小桥街道办事处经贸科科长
于媛媛城西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局长
黄永忠甘河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所长
李青丽青海藏羊机织有限公司主任
张万江湟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健湟源县政府副县长
杨常安市政府办公厅八处处长
于一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处科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不断将消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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