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
根据《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时,一般应报请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接报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应急办对相关情况进行调度研判,视情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协调市政府有关领导赴现场指挥处置。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市政府领导应以突发事件处置为第一要务,立即赶赴现场。
二、综合研判
市政府领导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后,应进一步了解事件发生及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是人员伤亡及救助、财产损失、发展态势、现场应急力量、处置措施及事件现场周边是否有其他危险源、是否可能升级或蔓延等情况,对事件现状及下步发展态势进行初步研判。
三、指挥调度
(一)负责现场处置的总体指挥调度,重点协调组织充足的应急力量实施处置工作,可责成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的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处置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指挥应急力量继续开展救人救物等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三)根据研判情况,进一步调度涉及的部门和应急力量立即赶赴现场。
(四)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和上级要求,决定是否成立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或应急领导机构,视情设置综合组、处置组、救治组、善后组、宣传组等职能小组。
(五)如事件升级或可能升级,或需上级协调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安排分工
召开第一次现场会议,要求相关县区和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事发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继续全力以赴开展事件处置工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提出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二)市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
(三)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
(四)应急力量全力做好现场处置,尽快控制现场,消除事件造成的影响,避免事件进一步升级或蔓延。
(五)公安部门做好现场保护、证据固定等工作,视情控制事件主要负责人,并协助查封资金账户。
(六)卫生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七)新闻主管部门负责现场组织记者采访及新闻口径把握。
(八)其他到达现场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把握舆情
(一)提出加强网络监控和舆论引导的要求。(二)审查新闻通稿,指导相关县区和单位第一时间公布事件基本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充实新闻通稿、视情由新闻主管部门发布的要求。
(三)对事发县区政府提出协助新闻主管部门确认现场记者身份、规范采访活动、加强新闻报道和做好接待服务工作等要求。
六、部署善后
(一)指导事发县区政府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并着手做好依法赔偿、问责等准备工作。
(二)对于影响较大的事件,指导事发县区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设置公开电话,并组织心理专家对受伤人员及伤亡人员家属进行心理干预。
七、慰问安抚
(一)视情代表市政府看望安抚受灾人员及其家属。
(二)视情代表市政府慰问救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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