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推进工作,确保我市2011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顺利实现,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招商引资百项重点项目工程。现将该批百项重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工作

今年实施的100项重点招商项目,概算总投资1031.1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8项,投资额237.31亿元;年内拟开工项目40项,概算投资511.62亿元;正在洽谈推进的项目32项,概算投资282.17亿元。组织实施好这些项目,对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转方式、调结构”重大决策部署,培育壮大财源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领导包保联系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和园区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确保重点招商项目顺利推进。

二、抓住关键,形成推进重点招商项目的强大合力

一是抓争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重点项目招引工作,准确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争引成功率,重点招引“四新一海”(即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二是抓协调。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投资方的联系,及时了解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各支持单位要心系大局,积极配合,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流服务。对项目选址符合各类规划、产业政策的,继续实行“四个优先”(土地指标优先、优惠政策优先、资金扶持优先、领导力量优先)的扶持措施,切实加快项目推进步伐,引导形成产业集群。三是抓落实。对重点招商项目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坚决避免出现“重招商、轻落实”现象。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无偿代办全程服务,抓好项目审批、落地、建设等环节的服务工作,确保洽谈项目尽早签约、签约项目尽早开工、开工项目尽早投产见效。

三、加强督查,确保重点招商项目取得实效

各项目落地区县要加强与市招商委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上报项目投资计划推进情况。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定期督查重点招商项目进度情况、有关部门协调服务情况、各区县(园区)工作落实情况、影响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解决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调度,坚持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重点招商项目顺利实施、按期投产达效。

附件:日照市2011年度百项重点招商项目表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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