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迎接2013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迎接2013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迎接2013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烟台市迎接2013年国家节水型城市

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2013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促进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迎接2013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和节水“三级”管理网络,推动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切实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积极倡导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重复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2013年5月底前全面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预审和国家相关部委现场复查,保持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加快文明宜居城市建设。

二、责任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新、改、扩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节水措施和内容的审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新工业用水定额规定,修订并编制完成市工业企业产品用水定额;配合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对节水型企业单位奖励政策;加强对工业节水的资金、技术支持,提高重复利用率。

市科技局:积极支持节水科研,研究并推广工业、农业、生活等节水技术,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市财政局:安排城市节水资金,积极支持节水技术的宣传推广、节水设施的建设和基础管理等。

市规划局:严把节水设施建设关,将节水建设项目审查纳入审批程序;配合制定城市节水规划并完成审批,将其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强化节水型器具应用和节水“三同时”管理,将节水设计方案纳入建设图纸审查环节。

市城管局:组织编制和修订相关城市节水管理规范性文件,健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体系;实施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管理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落实基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完善城市节水指标统计体系,建立用水台账;制定节水设施和器具改造计划,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组织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开展水平衡测试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加强城市大、中、小型城市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和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拍摄制作节水汇报专题片。

市水利局: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实行计划开发利用;全面征收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费;制订封停地下水井计划并组织实施;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不得新增自备井。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节水政策法规,提高公众节水意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市环保局:加强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日常监督管理,深入排查工业废水排放状况,严格执行废水达标排放制度。

市统计局:完善我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实行规范节水统计制度,将城市节水统计纳入全市统计范围。

市物价局:拟定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收费政策,修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市工商局:严把用水器具市场销售关,开展节水型器具检查,维护用水器具市场秩序。

市质监局:积极推广节水技术产品,制定节水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和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管委:明确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及职责,积极开展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制定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填报各类城市节水统计报表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前,各有关区政府(管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明确创建目标。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二)工作实施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各有关区政府(管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逐个指标、逐项工作认真搞好自查,针对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强化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规范达标。要认真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资料合理、准确和完整,全面反映我市工作成果。

(三)自查验收阶段。4月中旬—4月底。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复查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烟台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迎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准备迎检现场、考核档案等工作。各有关区政府(管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落实,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络。

(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量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全局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到位。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规范完善城市节水规划和节水法规制度,严格依法管水。加强节水机构、管理队伍及节水“三级”管理网络建设,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节水目标考核机制,将节水措施和节水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部署、考核。

附件:1.烟台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标准及任务分工一览表

附件1

烟台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于松柏(副市长)

副组长:包信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炜(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李洪仓(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瑞庆(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永刚(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袁春桥(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张惠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李秀强(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鲁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

车剑波(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少先(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立新(市法制办副主任)

赵胜春(市物价局副局长)

赵志杰(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烜(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世果(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衍生(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副总编)

吴晨光(芝罘区副区长)

陈善志(福山区副区长)

吴军源(莱山区副区长)

石德彬(牟平区副区长)

张德伟(烟台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孙恒基(高新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田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志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复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标准及任务分工一览表

一、基本条件评分表(一票否决)

序号

指标

指标标准

考核标准

任务分工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法规制度

健全

(一票否决)

具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市城管局:负责组织修订《烟台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烟台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组织编制《烟台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和《烟台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提供供水、排水、用水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提供考核年限内城市节水奖惩台账及通告等备检材料。

2.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在上述文件制定和出台过程中给与支持。

3.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资源管理、地下水保护方面的法规性文件。

3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

有城市节水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城市节水奖惩办法、近两年奖惩台账及通告等材料。

2

城市节水

机构规范

(一票否决)

根据市编委文件专门设立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人员配置齐备;依法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

有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设置及变更批准文件及主管部门、机构内部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材料。

1.各区政府(管委):各区应专门设立或明确节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节水管理机构要有城市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记录及节水产品推广记录台账。

2.市城管局:提供考核年限内市区城市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记录及节水产品推广记录等备检材料。

3.市科技局:负责提供城市节水科研支持性政策文件;提供考核年限内城市节水科研计划实施及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4.市质监局:负责提供节水技术产品认证推广文件等材料。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管委)

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记录。

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台账及证明材料。

3

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一票否决)

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节水统计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定期上报本市节水统计报表。

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年限至少2年以上。

1.市统计局:提供城市节水统计制度的文件资料。

2.各区政府(管委):安排落实本区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城市节水管理各类统计报表。

3.市城管局:统一汇总统计各类城市节水管理报表。

3月底前

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

城市节水统计内容符合地方文件要求,全面、详尽。

考核年限内,有齐全的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市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

4

建立节水

专项财政

投入制度

(一票否决)

有稳定的年度政府节水专项财政投入,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有财政部门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

1.市财政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用于芝罘区、莱山区的城市节水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及资金流转票据。

2.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和开发区、高新区管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各自城市节水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及资金流转票据。

3月底前

市财政局,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

5

全面开展

创建活动

(一票否决)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节水型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满一年以上;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日(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1.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并组织实施。提供考核年限内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和节水宣传活动等备检材料。

2.市水利局:负责提供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的备检材料。

3.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提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有关文字和影像资料及考核期间宣传氛围的营造。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满1年以上。

有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水宣传活动资料;经常开展日常宣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较大规模的城市节水工作会议。

二、基础管理指标评分表(分)

序号

指标

指标标准

考核标准

任务分工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6

城市节水规划

(分数:10分)

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

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得3分。

1.市城管局: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节水专项规划。

2.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审核批准城市节水专项规划。

3月底

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城市节水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10年,内容应包含现状及节水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及措施保障等,得3分。

城市节水规划执行并落实到位,得4分。

市城管局:对考核年限内的节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4月底前

市城管局

7

城市节水

资金投入

(分数:8分)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

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得4分。

1.市财政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用于芝罘区、莱山区的节水专项财政投入比例≥0.5‰的依据资料。

2.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和开发区、高新区管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各自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比例≥0.5‰的依据资料。

4月底前

市财政局,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得4分。

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本辖区内社会节水投入资金明细等材料。

3月底前

各区政府(管委)

8

计划用水与

定额管理

(分数:8分)

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及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全市用水量排名前10位(地级市)或前5位(县级市)的主要行业有用水定额标准,且不低于国家或省级标准,得2分。每缺少一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扣0.25分,本项指标扣完为止。

1.市城管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市直六区日用水30吨及以上的公共供水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名录及下达的计划表。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具体实施的证明材料。

2.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安排落实本区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本辖区内日用水30吨以下的公共供水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名录及下达的计划表;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管理的证明材料;提供辖区内用水量排名全市前10位的用水行业用水情况、用水定额标准及监控措施;提供考核年限内的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和监控措施的备检材料。

3月底前

市城管局,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用水计划核定办法科学合理,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3分。每低5%扣0.5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有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实施,得2分。

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有用水监控措施,得1分

9

自备水管理

(分数:7分)

自备水全面实行计划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机井建设审批管理规范,有逐步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的计划并实施,自备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自备水实行计划开采和取用,机井建设审批、验收等手续齐全,得2分。

市水利局提供考核年限内:

1.自备井开采和取用计划,机井建设审批、验收凭证;

2.自备井用户明细表及下达的用水计划;

3.逐步关停自备井计划及自备井供水量占城市公共供水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的证明材料。

4.在地下水超采区,连续两年无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的证明材料。

3月底前

市水利局

自备水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1分;自备水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得1分

有逐步关停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特别是地下水)的计划且实施,得1分;自备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得1分。

在地下水超采区,连续两年无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得1分。

10

节水“三同时”管理

(分数:7分)

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文件,得3分。

1.以下各部门,分别提供考核年限公共供水范围内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节水三同时”管理的相关备检材料。

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对节水措施进行审查的相关备检材料;

②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对节水措施进行审批的相关备检材料;

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对节水设施进行图纸审核和验收的相关备检材料。

④市城管局,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城市节水部门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

2.市水利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自备井供水范围内的新改扩项目明细及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备检材料。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有“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得2分

考核年限内,有相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得2分。

序号

指标

指标标准

考核标准

任务分工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1

价格管理

(分数:10分)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有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考核年限内,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得2分;每低2%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水资源费的征收和收缴明细台账。

3月底前

市水利局

考核年限内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得4分,每低5%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得1分。

1.市财政局、城管局,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自备井供水范围和公共供水范围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收缴明细台账。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加强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有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

市城管局、物价局相互协调提供以下备检资料:

1.特种行业(洗浴、洗车场)用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文件资料;

2.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文件;

3.建立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的相关资料;

4.是否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说明材料。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物价局

鼓励使用再生水,有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

建立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得0.5分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得0.5分。

二、基础管理指标评分表(分)

三、技术考核指标评分表(分)

分类

序号

指标

指标标准

考核标准

任务分工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2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单位:立方米/万元)

(分数:4分)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考核年限内,未达标准不得分。

1.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市直六区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

2.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安排落实本区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本区城市公共供水量。

3.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

3月底前

市统计局、市城管局,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3

城市非常规

水资源利用率

(分数:4分)

≥20%或年增长率≥5%。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低5%或增长率每低1%,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各区政府(管委):负责安排落实本区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本辖区内各类非常规水(再生水、中水、雨水、海水、山涧水等)的利用量;确定本辖区内各类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考核现场。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

用于工业的非常规水量占非常规水利用总量40%以上得1分,低于20%不得分。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提供市直六区用于工业的非常规水(再生水、中水、雨水、海水、山涧水等)利用量;

2.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4

城市雨水收集

利用及防涝

(分数:2分)

重视雨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政策、计划并实施。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除干旱地区外,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占60%以上。完成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

有雨水收集利用推广政策与计划,得0.5分;下凹式绿地、渗透铺装、渗透管沟、渗透井、绿色屋面、屋面集水沟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不少于10个,得0.5分;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除干旱地区外,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达到60%以上,得0.5分;完成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得0.5分。

1.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占60%以上的证明材料;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项目材料,及所建工程的下凹式绿地、渗透铺装、渗透管沟、渗透井、绿色屋面、屋面集水沟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资料(图片、文字说明等)。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所建工程中的上述相关材料。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

15

城市污水处理率

(分数:4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地级市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县级市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考核年限内,达到同级城市平均水平,得2分;达到相应指标值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得4分。

市城管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污水处理率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或达95%的依据材料。

3月底前

市城管局

16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分数:6分)

低于CJJ9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每降低1%加1分,降低2%以上加2分。高于标准不得分。

1.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安排落实本区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本区城市公共供水总量、管网有效供水总量、管网漏失率等相关数据。

2.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

3月底前

市城管局,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7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分数:2分)

100%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2分,低于60%不得分。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的证明材料。

3月底前

市环保局

18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分数:3分)

≥5%

考核年限内,每降低1%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1.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提供本区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工作计划;安排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于2月底上报2013年度居民小区创建材料;确定本辖区内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现场。

2.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和相关工作的指导。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

19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

(单位:升/人·日)

(分数:3分)

不高于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标。

超过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标的不得分。

1.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安排本区职能部门提供本辖区公共供水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量、总户数、总人口数等相关数据。

2.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

3月底前

市城管局,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0

节水器具普及率

(分数:3分)

100%。

以现场抽查为评分依据:1.有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不得分;2.公共场所用水使用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不得分;3.节水器具普及率,每低3%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1.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管委):确保各公共场所和各类考核现场全部使用节水型节水器具。

2.市工商局:确保市场上销售的用水器具是合格的。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管委)

21

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

(分数:2分)

100%。

考核年限内,每降低5%扣0.5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1.各区政府(管委):①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完成对本辖区内特种行业不符合要求的用水器具改造;②确定本辖区内特种行业考核现场;③安排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特种行业用水户名录和水费收缴情况等材料。

2.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并积极协助。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

2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立方米/万元)

(分数:4分)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考核年限内,未达标准的不得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的支撑材料。

3月底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分数:4分)

≥80%(不含电厂)。

考核年限内,每低5%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重复利用量≥80%的证明材料。

3月底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4

工业取水定额

(分数:3分)

达到国家颁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地方标准。

考核年限内,每有一个行业取水指标超过定额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根据最新公布的工业用水定额(10个行业),对我市工业取水定额进行修订;每个行业最少提供两个单位的用水情况备检。

3月底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5

节水型企业(单位)

覆盖率

(分数:3分)

≥20%。

考核年限内,达到10%得1分;达到15%得2分;达到20%得3分。

1.各区政府(管委):负责安排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考核年限内本区内节水型企业的年度用水情况;确定节水型企业考核现场。

2.市城管局:负责汇总统计,并积极协助。

3月底前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

26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分数:3分)

100%。

考核年限内,每低1%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考核年限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的证明材料。

3月底前

市环保局

备注:1.考核年限:2010年—2012年;

2.考核范围:市辖六区。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