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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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朔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会三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标准

各级消防监管网格划分科学,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宣传教育到位,火灾隐患排查彻底。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全市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

1、政府网格系统。以各县区政府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县区分管消防工作的县区长、管委会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大网格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为第二级网格(中网格),成立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组长,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行政村、社区管理范围作为第三级网格(小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为组长,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同时,在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的基础上,行政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以居(村)民院落、楼宇、企业单位等为节点,综合人员力量,将行政村、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工作组。

2、行业网格系统。以市直有关部门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大网格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县级有关部门为第二级网格(中网格),成立以县级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为组长,相应县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社会单位为第三级网格(小网格),成立以社会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保安、巡防队员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同时,在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的基础上,社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以分厂、科室、建筑等为节点,综合人员力量,将单位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大网格任务。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利用政府、部门办公网络建立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保证下级网格采集的信息能够及时上报,本级网格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掌握下级网格的工作情况。

2、中网格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负责辖区、行业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建立并完善各种网格的基础台账和数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种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行业内所有小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社区一档”、“一个行政村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库。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对本网格内管理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督导监管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3、小网格任务。各行政村、社区、单位负责整理上报本网格内单元格的基本数据,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运用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处理上报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本社区(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账,健全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等基础台账和数据。对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

4、片区检查小组任务。负责采集基本数据,将片区每个单位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对片区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对墨守成规区、行业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居(村)民楼院及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措施督促整改,对没有整改单位统一报相应消防监督机构,依法给予处理。各行政村、社区、单位、片区小组要每周对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行政村、社区、单位通知隐患存在单位进行整改,对没有及时整改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上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要每天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随时检查或抽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场所、社区、农村等非重点单位的监管,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社区、农村、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广泛宣传教育

各县区消防大队及政府每季度要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员和有关部门从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六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古建筑)为载体,对社区、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行政村、社区要经常性的对居(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行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级有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单位)三级宣传培训网络。

(五)落实群防群治

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实行厂包厂、店包店、区域联防等制度,建立“办事处管面、派出所民警管片、巡防队员巡线、保安队员蹲点”的点、线、片、面相结合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在乡镇依托警备室,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十户联防、邻里关照、打更巡逻”等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农村消防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建设平安朔州的重要内容,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构建和谐朔州的总体规划,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建立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为核心作用的联席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与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新局面。各县区要每季度召开由公安、消防、工商、安监、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开展统一行动,进行集中处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政府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业监管单位的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行业监管单位进行清理,分级建档,落实监管责任人,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三)狠抓落实,严格考评。各县区政府要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对各社区、行政村、社会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漏查和不查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年度考评的重点,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表彰奖励,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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