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 〔2011〕28号
颁布日期:2011-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春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20号)和省安委会3月8日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中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部署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转型突破年”这一主题,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分解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和领导责任情况;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工作情况;县区领导带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二)市级各行业、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问题和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三)各县区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针对春季安全生产实际,着力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节后和春季复产复工企业安全验收情况。

(四)去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安全隐患突出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县区、行业和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外来施工队伍资质证件备案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三、检查督查的时间及方式

此次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县区政府全面检查和市级行业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要健全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专业技术骨干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细致的检查方案,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岗位、全时段、全员额参与大检查,逐步把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坚持一级督查一级,逐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市级行业部门要突出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景点、消防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切实加大对重点县区、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大检查扎实有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及时组织召开政府专题会议或安委会扩大会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加,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主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和参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

(二)周密组织,突出重点。各县区政府,市级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督查的内容、责任、措施和要求。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和应急预案,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整改,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且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对因检查督查不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值守,强化应急。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天候信息联系通畅。遇到突发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情况,实施快速反应,并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努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