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发〔2013〕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现将《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建成市级安全社区20个,省级安全社区10个,全国安全社区3个。

(一)2013年5月底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具体方案。

(二)2013年6月-2014年6月,组织实施创建安全社区工作。

(三)2014年7月-12月,完成20个市级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四)2015年,完成10个省级安全社区、3个全国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要充分认识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辖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财政支持范围,提供人、财、物等基本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认真调研摸底,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持续改进、稳步提升的原则,选择1-2个社区先行试点,重点培育,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开。

(三)加强基础工作。做好创建过程的全面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将文件资料、表格、图片、音像等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入档,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搭建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科学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1.《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

2.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3.铜川市“十二五”期间安全社区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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