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09〕138号
颁布日期:2009-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咸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应急信息相互交流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努力营造学习应急知识、重视应急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就进一步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的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单位实际,确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为应急信息报送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应急办综合协调科。联系人:李富荣,联系电话:33210907。

二、明确信息报送范围

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要走出应急信息就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误区,它应包括: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市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情况;以“四进五有”为目标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和分析;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情况;面向社会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的情况;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队伍培训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典型事例;日常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新思路、新做法。

三、信息报送的方式和途径

应急信息的报送有两种方式。不涉密的工作信息,一般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市应急办综合协调科,(传真:33210677,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涉密的工作信息通过机要手段进行报送。

四、几点要求

为了使应急信息报送真正成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助推剂,真正起到交流经验、提供参考、推动工作的作用,现就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避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

(二)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起到参考决策、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凡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工作情况等文字材料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应急办综合协调科,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文件、简报、工作总结等也应及时抄送。

(四)市应急办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及采用情况,对信息报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表彰。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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