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 文号:沪农委〔2014〕166号 ---|--- 颁布日期:2014-05-2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下达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金山区
关于下达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 文号:沪农委〔2014〕166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下达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金山区农委、财政局:
你们的《关于调整金山区2014年度村庄改造实施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枫泾镇新义村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含中央)奖补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市下达的计划任务,将建设任务及时落实至枫泾镇。
二、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三、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应按程序报批备案。规范工程管理程序,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抓紧开展项目建设,按月向市农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建设完工后,区农委、区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审计、审价,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情况原则上于2015年6月前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
五、落实长效管理工作,发挥奖补工作持久效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22日
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实施计划表
项目实施范围乡镇村改造户(户)项目总投资(万元)市级(含中央)财政奖补
枫泾镇新义村159358.66190.8
投资总额及来源(万元)项目总投资358.66
其中中央0
市级190.8
区县127.2
自筹40.66
附件
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2014年村庄改造实施计划表
项目实施范围乡镇村改造户(户)项目总投资(万元)市级(含中央)财政奖补
枫泾镇新义村159358.66190.8
投资总额及来源(万元)项目总投资358.66
其中中央0
市级190.8
区县127.2
自筹40.66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