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传〔201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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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地区地震应急工作,切实提升我地区地震应急突发反应处置能力,确保有序有效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现决定对我地区各县(市)展开一次地震应急准备情况检查。
一、检查组构成
检查组由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孙文光同志带队,由地区应急办牵头,地区地震局、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吐鲁番供电公司、吐鲁番地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检查组。
二、主要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托克逊县作为重点防御监视区,主要检查以下各项工作:
1、地震应急预案与地震相关防灾减灾综合预案的制定落实;
2、电力、交通基础设施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基础资料;
4、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能力及危房加固等情况;
5、医疗卫生及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处置办法;
6、抗震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7、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及建设情况;
8、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与落实、地震应急培训、演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情况。
(二)吐鲁番市、鄯善县主要检查以下各项工作:
1、地震应急预案与地震相关防灾减灾综合预案的制定落实;
2、医疗卫生及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处置办法;
3、抗震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4、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能力及危房加固等情况;
5、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及建设情况;
6、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与落实及地震应急培训、演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情况。
三、检查组职责分工
1、地区应急办、地区地震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消防支队负责检查:地震应急预案和与地震相关的防灾减灾综合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管理情况;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避难场所规划及建设情况;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2、地区交通局、吐鲁番供电公司、负责检查:电力、交通基础设施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3、地区国土局负责检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基础资料及相对应的应急管理办法及相关预案的制定情况;
4、地区住建局负责检查:建筑物抗震设防基础资料及危房加固等情况;
5、地区卫生局、地区教育局负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及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四、检查时间安排与检查方式
检查日程安排初步确定为:3月4日吐鲁番市,3月5日鄯善县,3月6日托克逊县;本次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充分了解各县(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联络人:姜涛,13565710800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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