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09-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湖委发〔2009〕21号

(2009年5月14日)

为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8〕106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规划

1、编制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编制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从满足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需求出发,与县(区)域总体规划、“十一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等有机衔接。原则上按“一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城郊结合部因大规模拆迁集中安置的村、规模较小的村、人口居住密度较高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方,可以按“几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

2、编制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以农村社区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或社区治理组织为主体编制社区建设规划,统筹规划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与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相衔接,促进村庄内部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对已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按照农村社区建设要求进行修编完善。县(区)、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二、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3、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百千工程”,以改水、改路、改厕、改线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城乡公交、电力、供水、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八大网络。加强农田水利、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生态墓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村庄绿化、亮化、洁化、美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境和基础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鼓励各类主体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引导连锁超市、农资供应、金融、邮政等服务业在农村社区设点,吸引农户住宅向社区中心集聚。

4、加快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依托村级办公服务场所,整合利用农村闲置的礼堂、校舍、仓库、民房等资源,实施必要的改建、扩建或新建,逐步形成以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力争到2012年,全市建成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60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700个村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加快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村级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

5、加快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广电、电信和宽带网络“三网融合”,全面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争取到2012年,全市基本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广播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率达到80%以上。整合“农民信箱”、农技110、移动农信通等资源,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市场供求信息、疫情预报、环境监控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完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

6、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探索建立以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针对“几村一社区”的情况,积极稳妥地调整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设置。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发挥整体功能,不断推进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7、完善农村社区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区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畅通驻村单位和离退休回村居住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实现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志愿者、帮扶互助、文体教育、环境保护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到2012年,全市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3000个。健全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残疾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8、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务公开栏“阵地”建设,按照村务公开目录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及时更新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积极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村级建档工作,开展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创建活动。

四、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9、加强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服务,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土地流转等服务机构,积极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加强卫生计生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加强文化体育服务,建设农村社区读书、阅报、健身、文艺活动场所,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加强辖区内企业与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健全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强化救灾应急机制。加强老年福利服务,统筹城乡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农村所有老年居民、标准有别的生活补助制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对农村社区的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法律援助、转移就业、社会治安等服务。

10、健全农村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加快发展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需求。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入农村社区服务业。支持基层供销社创办村级便民服务社,提供超市、家政、中介、维修、配送、保洁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深化“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到2012年,连锁超市村级便利店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面达到100%。加强农村信息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运作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热线向农村延伸覆盖。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优抚助残、卫生保洁、环境监督、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科普推广、法律援助、社区戒毒、文娱活动等志愿服务。

五、繁荣发展农村社区文化

11、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多功能、综合性社区文化活动室和乡镇(中心村)文化站建设。组织以“欢乐湖州”为品牌的“文化服务基层行”和“文明和谐种文化”两大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充分挖掘农村社区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乡风评议活动,倡导良好的文明风尚,破除农村各种陋习和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文明程度。

12、培育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结合农村社区区域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农村社区文化的多样性。大力挖掘培养地方乡土文化,努力彰显农村社区特色魅力。充分挖掘农村社区自然文化资源,通过举办农村传统节庆、民间艺术、文体竞赛等活动,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加强规划和设计引导,增强农村住宅和公用设施建设的区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加强对农村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六、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13、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机构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同部署、一起考核、一体推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效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内容之一,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

14、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保障。各地要加大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县(区)、乡镇财政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另行制定)。各涉农部门要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各有关部门安排一定数量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农村社区福利设施和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采用补助、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物资援助、收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筹资渠道多样化。

15、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进一步改进完善村级组织的选举制度和方式,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能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级组织班子。坚持本土培养和对外选聘相结合,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原则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至少有一名大学生。将农村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对按规定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被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给予适当职称津贴补助。坚持面向基层、关注一线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政策倾斜、定向招考等办法,让更多社区工作者报考事业单位或乡镇级领导岗位。鼓励和支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农村社区挂职锻炼、蹲点服务。

16、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市、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加快工作和服务范围辐射到农村社区,并积极引领、激发农民群众投身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农村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努力打造和谐农村社区。各级新闻媒体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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