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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3〕4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自我市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以来,各地根据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修订稿)的要求,从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与供应网的建设及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及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着手,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了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经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市政府同意,认定南湖区新丰镇等24个镇(街道)为嘉兴市第三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南湖区:新丰镇、大桥镇、新兴街道、建设街道、解放街道
秀洲区:高照街道
嘉善县:陶庄镇、西塘镇、惠民街道
平湖市:林埭镇、乍浦镇、当湖街道
海盐县:百步镇、通元镇、元通街道
海宁市:袁花镇、许村镇、丁桥镇、海洲街道
桐乡市:河山镇、濮院镇、高桥镇、凤鸣街道、振东新区
希望各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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