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台政办发〔2009〕10号
颁布日期:2009-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八日

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关键工作。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数量每年以15%左右的速度递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一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不强、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显得十分迫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大力推进特种设备有证运行、人员持证上岗等各项工作,至2009年底,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较好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正确使用和精心维修保养”,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正确使用,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上旬至3月中旬)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分行业、分片(一个或若干个乡镇街道)等办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全面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基本掌握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

(二)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阶段(3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摸清企业现有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基础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乡镇并选择10家左右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试点。试点乡镇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试点工作责任制。各试点企业要按照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订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设备台帐及各类检(巡)查、维修保养记录,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事故隐患整治率均达到100%。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对照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仔细地做好自查,把全面推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与加大安全投入结合起来,注重企业的科技投入和资金投入,加大特种设备改造力度,加快更新淘汰落后设备速度;与加强日常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并实行过程考核,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巡回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设备档案、各项检查记录、设备注册定检、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达到相关要求。要坚持帮扶、规范与整治并重的方针,对存在隐患较多、差距较大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采取单独补课的形式,帮助其落实具体整改工作措施,达到相关要求。对整改措施不到位且工作不配合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按照特种设备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自查验收,并于11月中旬前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委办。在此基础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委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将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督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牵头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把推进企

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与“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以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安监部门要发

挥综合管理和监督职能,协同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纳入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程。经贸、建设、交通、教育和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专业技术特长,认真督促、指导和推动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二)明确要求,强化考核。要按照“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正确使用和精心维修保养”的要求,强化按标准考评,做到事前对企业培训,以标准引导企业;事中对企业服务,以标准规范企业;事后对企业考核,以标准衡量企业,狠抓长效机制的探索与实践。要强化考核,各地要把全面推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之一,列入年度考核。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基本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典型经验,曝光特种设备事故典型案例,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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