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舟政办函(2010)10号
颁布日期:2010-0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舟政办函(2010)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2010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

一、重点规划

(一)编制完成“十二五”舟山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商贸流通业区域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

(二)编制完成“十二五”舟山市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和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

二、重大项目

(一)举办2010中国舟山国际船业博览会。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举办第三届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结合佛教用品市场建设、佛教工艺品加工园区建设,举办第三届舟山群岛?中国普陀山国际佛教用品博览会。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普陀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民宗局

(四)完成本岛定海、普陀区域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规划方案。

责任单位: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五)完成老塘山粮食仓储加工中心建设,并相应规划粮食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舟山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城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六)建立蔬菜配送体系,加快蔬菜基地及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布局城区蔬菜便利店,确保城区主要农贸市场蔬菜价格有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市“菜篮子”办公室、市市场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农林局、市财政局

(七)启动全市渔农村农贸市场改造计划,确保渔农村农贸市场环境有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

(八)加快完成普陀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方案,力争动工,并统一纳入全市蔬菜配送体系。

责任单位:普陀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局、市“菜篮子”办公室

(九)完成新城红星美凯龙建材家居广场建设并对外营业。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城建委

(十)加快新城商贸中心二期(海天广场)建设,2010年基本完成大卖场建设和招商任务。

责任单位: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十一)完成新城会展中心招商,并力争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

(十二)完成解放西路购物中心建设,加快品牌招商进度,实施“名品进名店”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业总公司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十三)基本完成定海双桥汽车市场建设并开张营业。

责任单位:定海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十四)加快定海产业服务中心建设和生产服务业产业集聚,争取入驻企业达到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定海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十五)继续提升改造国际水产城,完成地下停车库一期基础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综合商务楼、活水产品交易区和海鲜精品交易超市。

责任单位:普陀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十六)继续组织实施家电汽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七)加快光汇、万向、建桥、金润、广厦和申港二期等大型油品仓储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

(十八)加快推进普陀东港凯虹广场建设,2010年完成形象进度50%以上,并基本完成广场品牌招商。

责任单位:普陀区政府

(十九)完成全市部分行政村连锁便利店设置目标任务,实现覆盖率92%。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市供销社

三、重要事项

(一)研究制订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重大会议、展览引进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二)研究制订《舟山市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商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以打击“假名牌、假打折”为主要内容的商业诚信专项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烟草局

(三)进一步完善商贸流通业统计制度,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0亿元,增幅在15%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市统计局

(四)加强品牌建设,争创国家(省)驰名(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做好舟山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工作,加大“兴业专卖”等舟山海水产品连锁经营品牌营销力度。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五)加强商贸物流招商工作,完成商贸流通领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2个。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市供销社、市商业总公司、市二轻总公司、市物产集团

(六)盘活原有商业国有资产,投资一、二个有效益的新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业总公司、市二轻总公司

(七)基本完成破产企业帅马服饰存货处理等相关事宜。

责任单位:市商业总公司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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