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2005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市城市管理局二○○五年五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配合“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园”城市建设新三年行动纲要的启动实施,着力解决市民投诉热点问题,以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为总目标,以“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园”新三年城市建设发展行动纲要为依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现就2005年在市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兼顾,坚持以块为主、密切配合,坚持发动群众、以人为本,理顺违法建设执法体制,遏制新建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影响城市建设、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的违法建设,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创建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重点

按照我市建设特大型城市的总体规划要求,重点拆除无合法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的临时建筑。

(一)2005年计划开工建设的12条道路两侧压占规划红、绿线的违法建设。

(二)通往风景区和城市出入口主要道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设。

(三)已经拍卖出让地块内的违法建设。

(四)2005年计划推出的城市重点改造地块内的违法建设。

(五)市民群众对违法建设投诉反映的焦点、热点。

三、责任分工

市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市政府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任务书形式下达到各区政府和有违法建设的市级机关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市级机关、部门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各类违法建设由本单位自行拆除,所在区政府配合。

(二)已拍卖地块和待建、在建工程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拆除由地块业主单位负责,市重点办、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按各自职责督促落实,所在区政府配合。

(三)市重点办负责拆除2005年新开工建设的12条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所在区政府配合。

(四)各区政府负责拆除计划2005年推出拍卖地块内的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反映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建设、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设,并负责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市政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

(六)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专项整治中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市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负责对有争议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八)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及无锡工商局负责违法建设被拆除后,特困群体的低保、就业、住房安置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九)市公安局、公安城管治安办负责制订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维持公共秩序,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市、区信访部门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十)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负责整治资金的筹措安排,并监督使用。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

1.5月10日-5月31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对重点整治区域、地块的违法建设进行普查,详细记录并填表造册,制定整治方案,出台相关政策。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房管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具体保障实施方案。市、区建立组织,抽调人员组织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全市性会议进行部署。

2.6月1日-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发布通告和致市民书,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全力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第二阶段:

7月1日-10月31日为专项整治实施阶段。以江海路(原312国道)为突破口,对2005年计划建设的12条道路、通往风景区主要道路沿线违法建设进行整治。首先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第三阶段:

11月1日-12月31日为跟踪落实、检查验收阶段。市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区、各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结果,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同时对前两个阶段整治中遗留的“老大难”、“钉子户”,集中力量坚决拆除。

五、措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保障和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决定对原市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推进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要坚持以块为主,业务部门具体指导的原则,要坚持重点整治和日常执法相结合,确保2005年辖区内不再出现新建违法建设。各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整治的目标和任务,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好工作班子,认真抓好整治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实施、媒体加强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抽调集中办公人员要选派素质好、业务强、能吃苦耐劳的同志,统一由办公室具体安排,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精神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职的执法队伍。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抓好舆论导向,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市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拆违工作进展,宣传正面典型,鞭策后进。要教育群众自觉拆除违法建设,以宣传推动整治,以教育落实长治。

(三)突出重点,扎实稳妥推进。

各区、各部门要精心准备,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对确定的重点区域、拆除重点要清除彻底,不留尾巴;要突出重点对象,整治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以保障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要堵疏结合,妥善处理矛盾尖锐的个案,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政策,避免整治中出现无住房、无保障的恶性事件。

(四)强化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在拆违中要以身作则,杜绝打招呼、说人情,不做违法建设的“保护伞”。要严肃查处拆违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建或包庇纵容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于拆违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单位,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整治情况作为“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健全网络,抓好长效管理。

充分发挥现有违法建设信息管理员网络的优势,即时监控全市违法建设,对新建、在建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治,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制止违建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从源头上抓好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规划、国土、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队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巩固整治成果,避免专项整治成为短期行为。

(六)落实资金,强化拆违保障。

市、区确保资金落实,以调动各方积极性。对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违法建设的拆除,市、区两级财政将按适当比例进行补贴,拆除后的市容环境建设将立项建设。

附件:市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敏炜副市长

吴建选副市长

副组长:黄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德荣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组员:管海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金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蔡海华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跃进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学钊市监察局副局长

沈毅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进健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炯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武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许洪义市建设局副局长

耿国平市水利局副局长

陆檬市规划局副局长

丁全荣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晓红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

李镇国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卫全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瞿敬市广播电视局(集团)党委副书记

朱琴南无锡工商局副局长

李涛崇安区副区长

程士明南长区副区长

荣福民北塘区副区长

黄宪辉锡山区副区长

顾智杰惠山区副区长

刘洪兴滨湖区副区长

张建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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