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令1997年第85号
颁布日期:1997-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政令第85号

已经1997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