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4-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屈家岭管理区科教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农民工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现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此《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动员组织职成学校和培训机构,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培训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将培训工作方案在6月中旬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二OO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2003年,全市总人口为30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84.77万人,占28.2%,农村人口为215.83万,占71.8%。目前,我市农村还有剩余劳动力20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的25%。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农民工培训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农民工培训是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培训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深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模式、办学体制、办学机制的改革和创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目标任务

1、2004—2007年,采取扩大初中“绿色证书”教育试点范围,特别是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入学率等办法提高新增农村劳动力素质,2004年至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至2007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大体相当,农村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职业培训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未能升入大学的毕业生就业培训率达到95%以上,年培训2.5万人。

2、2004年—2005年,发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民工开展培训,每年2万人次,其中2004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5万人次,对已进入非农业产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2.5—3万人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积极配合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完成全省阳光工程下达我市70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

3、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每年培训4万人次,其中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每年培训3万人次。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转移意愿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2、培训形式。培训形式主要有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在引导性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以订单、定点和定向的短期培训班为主。

3、培训内容和时间。当前,培训内容主要是家政服务、餐饮、旅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基本技能,一般培训时间为15—90天,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文化程度和用人单位的不同要求,灵活设置专业,安排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

4、培训师资和教材。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队伍必须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组成,实行手把手、师傅带徒弟的教学方法,使农民工培训期间真正学到一技之长,农民工培训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应坚持“统一规范、实际适用、通俗易懂、先进创新”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广泛动员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想森任组长,副局长杨斌任副组长,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李枝泉、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鲁新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治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万煊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李枝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制定培训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和工作进度报告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按照当地统筹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实际,便于科学管理和实施,将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列入教育部门和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分解任务,制定计划,分工负责,分步落实,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实行培训季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季度将本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市教育局职成科。主要包括:培训对象、培训人次、开设班次、培训时间长短、培训内容和转移(就业)意向。

3、整合教育资源,健全培训网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本地教育事业规划,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势和条件,扩大招生规模,搞好农村新增劳动力的培养、培训,建立以县(市、区)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为骨干,以村成人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培训网络体系。

已批准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充分发挥师资、设备、技术、实习场地上的优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作用,为其他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做出表率。

4、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党和政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针和政策,帮助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各地、各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先进事迹。

五、保障措施

1、加大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2004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与支持,落实专门经费用于奖励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并督促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成人教育经费和有关农民工培训经费政策。

2、加强就业指导。各地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及时了解并掌握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信息。积极引导和鼓励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与劳务输出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行培训和输出互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组织服务和跟踪服务。

3、改革办学体制,创新培训机制。职业学校要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拓宽专业服务面,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进一步扩大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试点范围,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分制教学管理机制,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导向,进一步改革教学大纲、教材、教法和考试评价办法,“用标准指导教学、用鉴定检验质量、用证书引导就业”,要努力扩大城乡各类职业学校面向农村招生的规模。

4、开展督导和表彰奖励。市教育局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效的学校、培训机构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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