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调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调查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5〕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现就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和内容

调查采取书面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并将对部分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进行抽样核查。

二、调查问卷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对本部门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报市信息办,需另加说明的请附书面说明。

三、时间安排

调查问卷请于2005年5月20日前填报完毕,并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同时将材料报送市信息办。座谈会以及其他方式调查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开展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调查摸底,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不瞒报,不漏报,做到全面、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本部门的有关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联系人:卢钦钟冰

联系电话:5510422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1号楼3楼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调查表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调查问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八日

南府办函〔2005〕43号附件1:

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调查表

填表说明:

1、请各有关部门根据下表信息类别及内容描述,认真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信息,并调查信息的公开情况。

2、已公开的,请在“现有公开方式”栏内详细说明:

(1)信息的公开形式(公告栏、政府公报、网上公开等);

(2)地点(公告栏所在地、资料索取点、网址等);

(3)信息对公众开放查询的时间及其他相关情况。

3、不能公开的,请在“不公开依据”栏内说明限定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名称。

4、已有公开途径,但没有公开信息或长期没有更新的,请在“备注”栏内说明不公开、更新信息的原因。

5、除第4条情形外,因其他因素没有公开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并说明原因。

6、本部门业务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7、本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nanning.gov.cn)上下载。

部门名称:(盖章)填表日期:2005年月日

类别

内容描述

现有公开方式

不公开依据

备注

机构职能类

职能简介

本部门主要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领导分工

本部门领导及分工情况介绍

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下属机构

下层所属机构及业务简介

人事录用

公务员招考、录用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联系方式

本部门办公地点、乘车路线、对外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政策法规类

政策法规

本部门工作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发展计划类

规划、计划

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的本市中长期规划、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规划、计划的进展、完成情况,拟进行的重大课题研究、拟编制的重要规划、计划、方案,重大决策等

政务信息类

通知公告

本部门发布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突出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等

工作动态

本部门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工作成果

本部门近期完成的工作、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

业务工作类

办事指南

本部门提供的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本部门承办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行政审批

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详细介绍

招商项目

本部门相关招商引资项目介绍、联系方式及相关优惠政策,产业导向目录等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本部门相关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度情况,本行政区域内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使用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及其监督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等

行政管理执法类

管理信息

社保、环保、纳税、民政、科教文卫、知识产权、劳动就业、司法行政、公共安全、交通运输、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工商注册登记、财政金融等部门有关管理记录信息

处罚决定

违规、违章及行政处罚决定

仲裁、复议

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相关内容及结果

南府办函〔2005〕43号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调查问卷

1、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例外”的规定,附件1表中所列事项是拟限定为政府部门必须对公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附件1中所列条款,贵单位认为哪些是不能主动公开的,并请详细说明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表中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请列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文件名、文件号和不同意公开事项的适用条款(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能在互联网查询的,请提供网址;不能在互联网查询的,请提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复印件)。

2、除附件1中所列事项外,还有哪些已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公开?

3、如有不在附件1表中所列范围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或部门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有哪些?请详细说明。

4、属于必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免费向公众提供,如有需要收取费用的事项,请详细说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提供相关文件的网址或复印件。

5、对涉及以下内容的政府信息原则上建议免予公开,如对此有不同意见,或有补充事项,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关于《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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