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濮政办〔2005〕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和联系,确保市政府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对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是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把这项工作抓好。

二、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责任制。对于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上级重要领导到濮等有关事宜,以及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政府,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进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向市政府报送重大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并督促做好具体报送工作。为减少环节,确保时效,一般情况下,经县(区)和部门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即可上报。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保证重大事项报告渠道的畅通,不得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如实地向市政府报告,更不能压住不报。由于迟报、漏报、瞒报影响及时妥善处置重大事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三、要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重大不良事项的发生。各级各部门要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稳定的重点热点问题。要特别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要害部门,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要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搜集、处理和报送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并选派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充实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岗位。要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要重视政府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改善条件,保证信息畅通,提高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效率。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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