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湛江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印发湛江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湛江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一日

湛江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印发广东省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03〕4号),加快我市农村卫生发展,保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以下简称“初保”)工作健康、持续和稳定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的依据

“九五”以来,我市农村初保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和《湛江市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努力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市于1999年提前一年实现了初保达标和基本达标。但是,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无法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一是部分县(市、区)对初保达标工作未予足够的重视;

二是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投入不足;三是初保一些主要项目如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教育、改水改厕、妇幼保健两个系统管理及传染病防治等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举步维艰,尚未打开局面,目前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人口仅占农村总人口的4.6%,与全省平均30%覆盖率差距较大;四是农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较差,许多疾病仍然严重威胁着农民的健康;五是基层卫生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六是镇(乡)卫生院普遍负债过重,医疗设备陈旧落后。

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使农村初保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快对农村初保工作的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新时期农村初保发展规划。

二、目标、任务与进度要求

(一)总目标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全市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人人享有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保服务。到2005年,全市有50%的镇(乡)实现初保规划目标。到2010年,人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平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2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

(二)具体任务

1.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传染病、职业病和其他重大疾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外来人口儿童免疫接种率,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加强预防和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做好老年保健。

2.提高镇(乡)、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3.进一步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巩固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提供与户籍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同等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饮用水质安全,巩固和提高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结合文明村镇(乡)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镇(乡)活动,改善农村居民的劳动和环境。

5.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配合“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和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6.依法加大对公共卫生、药品、医疗器械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控制危害农村居民和外来员工身体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全面抓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劳动卫生。

7.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点与优势,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8.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

(三)进度要求

2004年上半年前,各县(市、区)、各镇(乡)要认真对照市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找出差距,以县(市、区)、镇(乡)为单位制定出实施计划,2004年下半年起,分步实施,落实有关措施,2010年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市、县(市、区)和镇(乡)三级政府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初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财政部门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投入的增加,调整卫生支出机构,加大农村卫生投入,认真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初保目标的实现。

卫生部门要做好初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实用技术,加强农村医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卫生监督监管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农业和畜牧部门要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药品的行为,防止农产品中毒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对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控制,并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工作。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污染源的监测、监督和管理,严格监控污染源的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爱国卫生委员会要做好农村改水改厕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推动农村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

教育、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水利、文化、计生、广播电视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也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有关措施,积极支持做好农村初保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确保农村初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投入的增加,不断增加农村卫生事业经费和初级卫生保健专项经费。

(二)合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和发展初保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各系统卫生机构的功能、按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要求,完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网络,发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挥传统医药在卫生保健中的作用,满足农村居民的初保需求。

(三)建立初保工作督导制度,加强对初保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市初保办不定期进行监测评估和督导,每年对有关指标进行统计和调查,及时准确向领导反映实施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市、区)、镇(乡)按市的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各村初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初保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广泛动员社区、家庭和群众参与初保工作。继续深化农村卫生机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转变服务观念和模式,全面提高卫生人员素质,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农村居民提供比较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湛江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实施指标(以镇为单位)

附件:湛江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指标(以镇为单位)

指标名称2010年

一、政府支持

①把初级卫生保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②政府对预防保健的投入(元/人均/年)100%

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

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与人员建设

①镇(乡)、村医疗机构覆盖率

②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占在镇(乡)/村两级提供服务的医生总数的比例

③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

100%100%100%

三、基本医疗管理规范率≥98%

四、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①主要慢性病管理率

②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

③计划免疫接种率

≥50%≥95%≥95%

五、卫生监督

①食品卫生合格率

②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

③劳动卫生监督合格率

≥95%≥95%≥85%

六、妇幼保健

①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③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

≥95%≥90%≥95%

七、环境卫生

①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②卫生厕所普及率

≥90%≥82%

八、健康教育

①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②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

③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

≥85%100%≥75%

九、医疗保障

①各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

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社会医疗保险等)覆盖率

≥85%≥85%

十、居民健康水平

①婴儿死亡率

②孕产妇死亡率

③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④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⑤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⑥地方病患病率(1/10万)

≤15‰≤25/10万≤18‰≤150/10万≤16%达到国家消除或控制标准

主题词:卫生农村规划通知

来源:湛府〔2005〕8号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