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意见
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意见
|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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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9-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委发〔2004〕18号
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意见
(2004年9月1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最近到我市视察工作时提出,当前很有必要在全省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市委经过认真学习讨论,一致认为,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完全切合河源实际,是当前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大创举和紧迫任务,也是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张德江同志是在河源首先明确提出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我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迅速行动。为此,市委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现就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落到实处;有利于宣传、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市民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有利于抵制和荡涤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因素和不良风气,创造抵制假恶丑、弘扬真善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有利于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强化公民的法治理念和道德伦理;有利于培育和形成能够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风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法治理念,率先垂范,在群众中树立和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威信;有利于将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巨大的精神动力,推动我市打造“四个河源”、争创“五个城市”、完成“八大任务”的实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扎实地把这项教育活动开展起来,深入下去,务求取得好的效果,以此带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
我市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运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载体,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立足于全面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立足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立足于推动建立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动互促;坚持重在行动、重在引导、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工作方针,从本地区社会风气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薄弱环节抓起,从基层和试点单位抓起,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抓起,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抓好抓落实,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三、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教育,强化爱国意识。要从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自觉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维护祖国的独立、统一、尊严、荣誉和利益,关注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积极承担义务,时刻听从祖国的召唤;要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优良传统;要把爱国与爱乡结合起来,热爱家乡,建设家乡,为祖国的繁荣和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开展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针对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的情况,必须广泛深入开展守法教育。要以普法教育为载体,在城乡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法律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并结合普法工作,加快发展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要以依法治理为手段,抓住依法行政问题、司法公正问题、经济秩序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单位或部位,集中力量治理,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以依法治理的声势和成果扩大守法教育的效应;要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为着力点,加强对他们的宪法和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形成“做守法人,不做违法事”的风尚。
(三)开展诚信教育,打造信用河源。要以培养诚信公民为根本,大力普及诚信知识,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讲诚信、守信用的优秀品格和传统美德,增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意识,引导人们为人处世要以诚相待,不虚假,不欺诈,不失信,努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打造信用河源;要以培育诚信企业为重点,培育和倡导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义利统一、公平公正等与市场经济运作规律和发展要求相适应,并能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风尚,引导企业树立“以诚立业、以诚拓市、以诚获利”的意识,坚持不制假售假,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逃税骗税,不恶意逃废债务,不赖账等,主动配合和支持市场秩序的整治,树立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要以建设“信用政府”为目标,把诚信原则贯穿于政府履行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全过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质量上讲信誉重实效,促进党政机关和执法、管理部门自觉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并加强对政府及行业作风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之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四)开展知礼教育,倡导文明礼貌。要继承优良传统,强化文明礼貌的意识,把知礼节、守礼仪、讲礼让、懂礼貌作为文明礼貌的基本要求,列入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要从建立团结、互助、友爱、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和维护公共秩序出发,在全社会倡导举止文雅,说话和气,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相互尊重,相互礼让的行为风尚;要维护我市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和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强化市民意识,善待游客,善待自然,善待公共环境,爱护城市声誉;要进一步推广普通话,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普通话的积极性,使讲普通话蔚然成风;要把开展礼仪、礼节、礼貌活动融进道德教育和实践中去,入队、入团、入党宣誓等要举行庄严仪式,各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的人员都要经过礼仪培训,并且要将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活动声势。主要是“五推出一强化”:一是推出一批宣传教育活动的专题报道,市县各传媒要立即行动,开辟专栏和制作专题节目,精心组织系列文章和报道,全面宣传张德江同志关于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及重要意义,使之深入人心,并全方位报道我市各级各部门率先开展这一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进展及成效,大造声势,扩大影响;二是推出一批配合和推动教育活动的宣传材料与文艺作品,宣传、文化部门要通过组织编写专题宣传材料和创作体现教育内容的“三字经”、“五字谣”、新山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三是推出一批倡导“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道德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并在媒体的重要时段和版面刊播;四是推出一批现实中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五是推出一批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先进典型。与此同时,强化舆论监督,揭露和鞭挞背离道德准则、践踏法律法规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用舆论的力量促进在全社会形成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良好道德风尚。还要以“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推动“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注重“五个结合”,务求教育实效。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要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相结合,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的内容,融入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去,以此增强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二是要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相结合,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的内容,转化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社会关心、家长担心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几件实事,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三是要与强化城市管理,巩固和发展“创优”成果的工作相结合,一手抓治理整顿,一手抓教育引导,通过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教育,增强市民公德意识,着力解决城市社会公共生活中不讲卫生、不守秩序、不讲文明、环保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进而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四是要与弘扬河源特色文化、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相结合,以“文化自觉”精神关注和重视本地的人文特色,开发文化资源,突出把我市的客家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恐龙文化的文章做好做大,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提高文化品位和公民的整体文化素养与精神境界;五是要与广大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树社会新风”活动有机结合,从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破除封建迷信,增强法制观念,拒绝“黄赌毒”特别是“六合彩”,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
(三)发挥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而且要从自己做起,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思想道德建设,做“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带头人,使之形成和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当前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教育内容纳入市、县区党校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要运用各种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在社会道德实践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自觉性,使广大干部真正做到诚信从政、文明从政、干净从政和依法行政;二是大力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薄弱问题,使这项教育内容落实到基层,成果体现在基层;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加大力度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文明法治社会环境和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的观念,使守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强化依法治市,推动道德建设。
(四)加强协调保障,形成社会合力。要努力为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在抓好全民法制教育宣传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对社会治安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重典治乱”,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要充分发挥政策对公民道德的正确导向作用,各地各部门制订和完善经济社会政策和行政措施时,要认真考虑和充分体现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从政策上对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团结互助、关爱他人、热心公益等高尚道德行为给予有力的支持,鼓励人们扬善抑邪、奉献社会、服务他人。
五、切实加强对“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切实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迅速部署这项教育活动,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决定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刘小华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黄建中同志,副市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温文斐同志负责协调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由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开展这项教育活动,以使这项教育活动尽快开展起来,并深入进行下去。市和各县区要抓紧选定一个单位作为开展教育的试点,以点上的做法和经验,指导、推动面上教育活动的开展。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县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检查督促,经常分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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