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党的机关公文印制规范的通知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党的机关公文印制规范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 文号:武党办发〔2008〕12号 |
|---|---|
| 颁布日期:2008-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文件
武党办发〔2008〕12号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党的机关公文印制规范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改进文件印制质量,提高文件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央文件印制版式说明》和《甘肃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市委办公室制定了《武威市党的机关公文印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
主题词:公文管理印制规范通知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2008年2月25日印发
武威市党的机关公文印制规范
本规范所指党的机关公文是指各县区党委及其办公室制发的各类公文,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包括同其它机关和部门的联合行文)的名义制发的各类有正式版头、固定格式的公文和以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名义制发的公文。
一、公文用纸及总体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
2、开本:一般采用16开本规格(尺寸为184mm×260mm)。
3、排版:一般每页20行,每行25个字。在WPS下每行间距为5.0mm。页边距:上:30mm;下:25mm;左:25mm;右:25mm。页脚:距底边15mm,页脚高10mm。
4、制版: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线,尺寸标准,版心不斜。
5、印刷: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双面胶版印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的文件原则上要胶版印刷。印品着墨实、均匀、无花白。
6、页码:用小4号全角阿拉伯数码,数码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如:—2—)。奇数码居右空1字,偶数码居左空1字。
7、标点:全部采用规范全脚标点,符合中文排版规范。
8、装订:胶印文件采用骑马订的方式装订,以其它方式印制的文件可用平订方式装订。钉脚平伏,不掉页,后背平整,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二、文头部分
9、份号(编号):份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密级文件要标注份号。用小3号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的第一行(N00001)。
10、密级:用小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开1字。
11、版头:分上行文和平行文(下行文)二种。由版头名称(一般是发文机关名称加上“文件”两字)和一条带有实心五角星的红色横线组成。版头字体用红色标识,字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
1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市委文件为:武党发〔〕号,市委办文件为:武党办发〔〕号。一般用4号仿宋体标识。年份标全称,用中文六角括号“〔〕”括起来,不能用西文的方括号“[]”或圆括号“()”,发文顺序号不加虚号,不加“第”。发文字号不得压红线,在红线上约3—4mm处,居中排列。上行公文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和发文字号平行排列于文件红线上方。发文字号居左侧,前空1字,签发人居右侧,后空1字,签发人用4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4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三、主体部分
13、标题: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文头横线下空2行,现使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多行标题换行时,注意合理断行掐句,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得当,长短适宜。多行标题的排列方式,一般是正宝塔、倒宝塔或棱形,避免出现上下长度一样的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发文,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上下排列。若标题中间有多个单位并列时,每个单位名称之间要加顿号分隔,不用空格。
14、主送机关:是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根据制发机关、文件内容和发送范围审定。在正文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排,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意见、决定、规定、会议纪要等文种的主送机关在文后主题词下标注。主送机关一般表述为: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或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或各有关部门、单位)。
15、正文:一般用小3号仿宋体字。如果是转发文件的通知,则用小3号楷体。标点符号符合排版规则,数字、年份不回行。每个自然段落段首空2字,段落之间不空行。正文一级小标题用黑体字,二级小标题用小括号加汉字,如(一)、(二)、(三)……楷体加黑,三级小标题用阿拉伯数字1、2、3……仿宋加黑。
16、附件说明:如文件带有附件,则在正文段落结束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加上附件说明。附件说明排在正文下面隔l行,前空2字,用正文相同的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分行标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17、发文机关署名:与正文最后一行空开一定距离;居右排,右边与版心至少空开4字,字体号与正文相同。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发文,发文机关名称原则上上下排列,长度相同,左右对齐。
18、成文日期:居右排在发文机关署名下面,第一个字从发文机关署名下的第3字起始,字体号与正文相同。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不用大写汉字。决议、决定、规定、意见、会议纪要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19、附件:附件应排在版记之后,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正文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还应标注序号(如:附件1)。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标题与“附件”两字之间空开2行。如附件与文件正文不能一起装订的应在附件正文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注文件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
四、文尾部分
20、主题词:“主题词”3字用小3号黑体,居左顶格排;主题词词目用小3号小标宋简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词目排成多行时,一个词目不能分成两行排,回行时,第二行左边与首行的第一个词目对齐。
21、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名称一般用规范化简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22、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印制份数组成。在文件末页最下部,平行位于主题词(或抄送机关)之下,占l行位置。印发机关左侧顶格排,印发日期右侧排,后不空格。印制份数在底线下面右侧加圆括号标注,后不空格。
23、版记中的分隔线:版记中上下要素之间加一条分隔线,线的宽度同版心,最外边的两条线用反线(粗线),中间的线用正线(细线)。
24、用印:印章是公文发生效力的凭据。除一些有规定的公文外,公文应加盖印章。用印位置居成文日期中间偏上,以上不压正文,下略压成文日期为宜。用印要端正、清晰。市委及市委各部门(单位)起草的以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的联合行文,先由市委办公室加盖印章,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单位)起草的以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的联合行文,先由市政府办公室加盖印章。
五、其它
25、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起草单位要按程序和要求,做好文件的审签工作。草拟公文文稿,首页使用专用发文稿纸,草拟文稿页面尺寸与发文稿纸一致。审签意见在发文稿纸规定位置,署单位名称和审签人姓名。
26、在复印件和草拟稿上签批的公文,不得挂号行文。
27、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单位要将签发文稿和按照签批意见修改后的电子文档同时报市委办公室秘书二科登记挂号,安排排版。起草单位要及时做好印制初稿的校对工作,校对无误后,由校对人员签署校对时间和姓名,送市委办公室秘书二科审核,由市委办公室负责印制。
28、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向市委报送的公文,一式5份报市委办公室。
29、凡与以上规定不符的党内文件,市委办公室不予办理、退回更正。
30、本规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具体事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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