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9号)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9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标龄5年的184项通信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并公示了复审结论。根据复审结论,《IP电话网关设备技术要求》等149项标准继续有效,《电信设备的过电压和过电流抗力测试方法》等21项标准修订,《GSM/CDMA1X双模数字移动台技术要求》等14项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5115515.files/n15115482.doc

2.修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5115515.files/n15115483.doc3.废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5115515.files/n15115484.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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