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全国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5年度全国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2015年度全国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
办普查函〔2015〕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全军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全国古籍普查办,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普查办,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文物报社:
为全面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加快普查登录进度,保障普查质量,国家文物局将举办2015年度全国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3月30日—4月2日。
二、地点
安徽金陵大饭店(合肥市滨湖新区广西路2666号,电话:0551-65366666)
三、内容
(一)各省普查办主任交流(每省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总结2014年普查工作,部署2015年度重点任务。
(三)会议结束后参加“2015年度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与管理培训班”。
四、人员及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办主任,可带1名助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全军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全国古籍普查办,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普查办、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文物报社各2人。
五、费用
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其他事项
请将会议报名回执单于2015年3月20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安徽省文物局。
七、联系人及电话
(一)安徽省文物局,联系人:李晓东、龚英邓
电话:0551-62839770
传真:0551-62839770
(二)国家文物局,联系人:高薇
电话:010-56792223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单
http://www.sach.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504030906233595059.doc
国家文物局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5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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