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征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6-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征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新闻出版行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88号)的要求,为做好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中评选标准进行自审,确定申报集体、工作者,并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工作程序
1.征集阶段
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并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
2.推荐阶段
总局数字出版司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择优确定推荐集体和工作者。被推荐集体和工作者填写正式推荐材料后,由总局推荐至科技部。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并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100052
联系人:倪薇钧、康宝中
联系电话:010-83138339、8313870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http://www.gapp.gov.cn/news/1663/292919.shtml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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