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海关总署现整理并重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1),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同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3)。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已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pdf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3gg/%E5%B7%B2%E5%85%AC%E5%B8%83%E4%B8%96%E7%95%8C%E6%B5%B7%E5%85%B3%E7%BB%84%E7%BB%87%E9%83%A8%E5%88%86%E5%95%86%E5%93%81%E5%BD%92%E7%B1%BB%E5%86%B3%E5%AE%9A.pdf

废止部分已公布的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3gg/%E5%BA%9F%E6%AD%A2%E9%83%A8%E5%88%86%E5%B7%B2%E5%85%AC%E5%B8%83%E7%9A%84%E4%B8%96%E7%95%8C%E6%B5%B7%E5%85%B3%E7%BB%84%E7%BB%87%E5%95%86%E5%93%81%E5%BD%92%E7%B1%BB%E5%86%B3%E5%AE%9A.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2).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3gg/%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B5%B7%E5%85%B3%E6%80%BB%E7%BD%B2%E5%95%86%E5%93%81%E5%BD%92%E7%B1%BB%E5%86%B3%E5%AE%9A%EF%BC%88%E4%B8%96%E7%95%8C%E6%B5%B7%E5%85%B3%E7%BB%84%E7%BB%872011%E5%B9%B4%E8%87%B32012%E5%B9%B4%E5%95%86%E5%93%81%E5%BD%92%E7%B1%BB%E5%86%B3%E5%AE%9A%EF%BC%89(2).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两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