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巢政办明电[2015]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5年清明节将至,为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殡葬环境,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和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文明低碳祭祀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为巩固和推进文明祭祀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举措,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精心策划、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实现“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的既定目标。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各尽其责,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切实做到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共同形成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安全保障合力。

(一)各乡镇、街道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所辖区域祭祀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祭祀场所的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整治工作,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市殡仪馆、市万山生态陵园、市南山烈士陵园祭祀保障工作。

(二)市文明办职责。负责宣传、引导市民开展文明祭祀,利用手机短信息平台发布提示信息,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组织做好“我们的节日·清明”专题宣传活动,展示我市文明祭祀形式,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三)市政府新闻办职责。负责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文明祭祀、绿色殡葬。

(四)市政府应急办职责。负责清明节期间祭祀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各相关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市安监局职责。负责清明节期间烟花鞭炮市场的销售监管工作,查禁在殡葬单位周边非法销售行为。

(六)市民政局职责。牵头负责全市清明节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协调工作;加强对各殡葬单位清明祭祀工作的督查;市民政局负责人在清明节期间坐镇主要殡葬单位一线指导。

(七)市公安局职责。负责制定全市清明节期间交通疏导、治安维护、消防安全等保障方案;合理部署警力,重点做好市殡仪馆、万山生态陵园、南山烈士陵园、西山公墓等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和交通疏导工作;安排消防车辆现场备勤。

(八)市林业局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祭祀活动森林防火预案,在重点监管区域安排防火专业队伍。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负责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十)市物价局职责。负责丧葬用品及殡仪服务市场的价格管理工作,重点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行为。

(十一)市卫生局职责。负责祭祀场所的医疗救治工作,在万山生态陵园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制定清明节期间公交运行保障方案,适时开通清明节祭扫公交专用线路,保障市民祭祀出行顺畅。

(十三)市城管局职责。负责对城区祭祀环境的管理,制止焚烧冥纸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城区主要祭祀场所殡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协助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整治工作。

(十四)殡葬单位职责。安排足够人力保障祭祀场所安全、文明、有序;在祭祀场所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文明祭祀,积极为市民提供诚信、优质服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2015年清明节的主题是“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在祭祀活动中要突出文明、生态,倡导错峰祭扫、低碳出行、无烟祭祀,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对殡葬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和惠民殡葬、生态礼葬、树葬、花坛葬、森林葬等节地葬式。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引导祭祀新风。

四、缜密谋划,确保安全

清明节期间祭祀安全保障是清明节工作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精神,将安全保障工作抓实抓细。要制定预案,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明确职责,科学安排,确保市民祭祀安全有序。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出台便民、利民措施,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火灾等意外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清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检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倡导祭扫新理念,丰富清明新内涵。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广泛宣传和推广森林葬、花坛葬、树葬、江葬等节地葬式,开展网络祭祀、家庭追思、集体共祭、时空信箱等祭祀形式,尤其是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带头开展文明祭祀。要加强对祭祀用品的管理,查处非法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要利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开展清明文化、清明民俗专题活动,引导市民采取植树、献花等文明低碳祭扫形式,使清明节真正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

(三)规范殡葬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清明节期间,殡葬工作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手抓清明安全,一手抓规范服务,要以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为基础,以殡葬均等化工作为目标,重视与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现有殡葬设施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及时公开、公示服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以集中开展“殡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为民之举和惠民之策,提高节约土地、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成立组织,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提前谋划、靠前指挥。市政府协调各部门工作,统一对外发布工作与提示信息,做好应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应对有序。各单位要做好人员与资源整合,备齐备足各种物资,保障到位,进一步提升管理与服务效率,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高效的祭祀服务。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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