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合肥市统筹办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
转发合肥市统筹办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2017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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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合肥市统筹办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2017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统筹办《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2017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合统筹办[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及时与合肥市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细化分解下达给我市的2013年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3年8月23日
合肥市2013-2017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
(合统筹办[2013]9号)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党的十八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出的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精神,加快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的奋斗目标,在全国提前、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等重大战略部署,在新的起点上,以更宽视野、更高层面、更强力度、更大范围深入推进合肥城乡一体化进程,现就全市2013-2017年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域合肥”理念,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城市重拓、产业重融、土地重整、村镇重建、要素重组”为基本路径,着力在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要素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城乡生态发展等六个方面统筹推进一体化,重点抓好事关城乡群众福祉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城乡发展空间集约利用,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二、目标要求
围绕“把合肥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力争到2017年,全市农民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努力为全省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城乡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基本建成,新型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城镇化率达到75%。美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中心村布点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三个集中”集聚度进一步增强,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超过60%,农民集中居住率达到50%。
——城乡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县域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县域新型工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县域经济占全市的比重达40%。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基本形成,特色、高效农业面积突破30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增加到350个。村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20万元。城乡三次产业交融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收入差距明显减小。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2年基数上实现翻番,力争达到20000元,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
——城乡生态环境同步改善。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城区人均绿化面积达到15平方米。新建一批万亩成片林、万亩苗木基地。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庄环境管理实现常态化,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保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生态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会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基本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乐有所倚。
三、重点工作
(一)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和建设一体化
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龙头,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和引领控制作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
1、优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全面实施“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加快修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县域总体规划、乡镇和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以及与之配套的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各项规划,高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实现城乡发展目标、规划坐标和土地指标有机统一。
2、调优空间形态结构。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优化提升主城区,扩容提质巢湖、庐江、长丰3个副中心城市,统筹推进新桥、庐南、巢北3个新型产业基地,创建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分类推进特色小城镇,加快改造提升环巢湖特色风景小镇,启动建设一批美好乡村中心村,着力形成中心城区、卫星新城、特色城镇、美好乡村(社区)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到2017年,城镇化率达到75%。各县(市)根据全市总体规划要求,研究划定农业发展区、工业集中区、农民居住区、商贸服务区和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区布局。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城乡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约,扎实推动三次产业和镇村体系的空间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3、创新推进新市镇建设。坚持把新市镇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优化布局结构的重要节点,科学确定功能定位,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配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化城镇。选择三河、长临、下塘、中庙、黄麓、汤池等重点镇,按照小城市规模,试点规划建设镇级市。到2017年,全市50%的乡镇建成特色乡镇,初步形成城乡一体、产城互融的格局
4、全面建设美好乡村。按照“三美三宜二园”的建设目标,围绕培植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开展环境整治、建成农村社区的总体要求,通过组织实施规划建设、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土地综合整治、社会管理创新、基层组织建设等六大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组团式发展的中心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功能集成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力争到2017年新建和改造700个中心村、整治3000个自然村,基本实现美好乡村中心村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居优美村庄,普遍拥有便利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商贸等公共设施和服务。
5、统筹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监督。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特别是乡村规划的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城乡规划覆盖和落地。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各类规划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多规衔接,特别是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规划的相互融合和无缝对接,形成有机衔接、全面覆盖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员的作用,强化规划的监督和执法,加强对“全域合肥”规划的实施监督。
(二)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大力整合农业、工业、文化、旅游、生态等相关资源,全面构筑城镇与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市场体系完善、政策制度一体、信息资源共享、交通体系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大力推进城乡三次产业加强互补、加深融合,全面构建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体系整合、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共享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坚持工业立县主战略,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县域崛起,深入实施县域工业倍增工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先进制造业、资源开发型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城市配套工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扩张,吸引更多大项目落户,加快形成和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推进县域工业发展爆发式增长,着力打造“新型工业化的主战场”,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互动。坚持“产城园”一体,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开发区、专业园区、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和扩容升级,扩大产业布局,推进园区整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园区空间,增强产业集聚功能和承接能力,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坚持合作发展、融合发展战略,支持经开区、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与巢湖、庐江开发园区合作共建一批投资大、就业多、效益好的标杆性大项目,全力推动县域经济迈出更快更大步伐。加快镇域经济发展,扩大现代服务业等非农产业规模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向中心镇聚集,支持社会资本创办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农业技术专业服务型、社区服务型等各类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来料加工、定做和组件装配等项目,增强城镇吸纳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到2017年,肥西力争进入全国百强县50强,肥东、长丰、巢湖、庐江力争进入全国百强。
2、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施现代农业建设十项行动计划,以深入推进“生产、经营、主体、要素、功能”五个转型升级为重点,全面提升“稳粮、扩菜、强畜、兴生态、重加工”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以“高产种植业、发达养殖业、一流园艺业、先进加工业、活跃服务业”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农业强市,力争到2017年,全市4个城区和3个以上县(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高效农业“双百双超”工程,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打造设施草莓、蔬菜、西(甜)瓜、茶竹桑、苗木、花卉、园林水果、生猪、家禽、淡水产品等10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高效特色农业集群。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千百十”工程,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500亿元。加快发展生物农业,培育壮大种子种苗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完善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一主多元、互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推动“环城、沿湖、依山、戏水”四大休闲农业集聚带建设,把广大农村地区建设成为集农业观光、乡村度假、生态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民幸福家园和市民休闲乐园。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17年,全市培育2万名现代农业职业农民、1500家家庭农场、600家示范合作社、4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分别达到2家、5家、300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达到50%以上。
3、促进农民收入倍增。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中心任务,以实施农民收入倍增十项富民行动计划为抓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形成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为重点、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机制。推动农民创业富民,形成创业培训、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三位一体、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农民每年兴办个体工商户10000户以上、私营企业1000家以上。实施百万农民转移就业工程,推进农民转移富民,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以上。实施扶贫开发“百村整推”工程,加大扶贫帮困富民,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五突破”要求,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对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全部列入扶贫对象,全面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力争到2017年,贫困人口数量减少60%以上、收入翻番,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4、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为方向,大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新的实现形式,引导各地在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等多种模式中,寻找合作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资产形态,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新增的货币性资产加快转变成经营性资产,保障长期稳定收益。大力构建更加合理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分配机制,使农民从集体增收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性收入。
(三)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按照“区域共建、城乡联网、设施共享”的思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大规模、高标准、持续不断地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不断提升中心城镇和中心村的承载能力,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
1、着力推进交通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健全城乡网络化覆盖交通体系,构建城乡联通的高效快速交通路,提高交通线网的多样化服务水平。实施县乡道改造提升工程,畅通公路网。在新建农村公路、优化路网结构、扩大公路通达深度的同时,着重提升现有公路的技术等级,完善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实现农村公路的“技术达标、规模适度、布局成网、区域协调”。实施“村村通”水泥(沥青)路提级延伸工程,畅通村路网。加大对美好乡村中心村、重点贫困村、规划保留村内部和村组道路建设,重点打通断头路、串通村组路、沟通循环路。实施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畅通航道网。以合裕线航道为主轴,着力打造“五河一湖”航道网。推动裕溪、巢湖复线船闸早日建成,对合裕航道以及派河航道实施二级航道改造,对派河航道、店埠河航道、杭埠河航道等实施三级航道改造,疏浚和提升兆河和西河航道等级,打造江淮流域内河航运中心。实施公交网络延伸工程,延伸公交网。加大农村公交运力投入,建立健全镇村公交服务体系,提升镇村公交服务水平。
2、着力推进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镇供水、供气、电力、通信、环保、信息化等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力求实现城乡公共设施的“无缝对接”。实施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联通供水网。统筹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市区、县城自来水供水管网向近郊乡镇、工业集中区和农村社区延伸,因村制宜选择合适的供水模式,到2017年全面解决我市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美好乡村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全面实现集中供水,逐步构建自来水管网广覆盖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实施天然气管网覆盖延伸工程,联通供气网。积极建设川气东送城市配套项目、北门LNG应急气源厂、绕城高压环网等重大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合理布局城镇燃气气源模式,2017年完成城郊乡镇、中心乡镇和工业园区的天然气管网覆盖,逐步将有条件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天然气供应网络。对天然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农村地区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络点全覆盖,并积极推广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联通供电网。到2017年实现70%的行政村完成电气化改造,提高农村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推进光伏下乡工程建设,为500个贫困家庭建设分布式小型光伏发电站。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联通信息网。着力加快广播、电视、宽带村村通,实现农村地区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在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物联网;实施环湖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联通污水处理网。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污水处理利用水平。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统筹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增粮工程和美好乡村等项目建设,健全田、林、路、渠等农业生产支持体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改造及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河道疏浚、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工程建设,提升农村水利建设水平,到2017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300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占基本农田比重达85%以上。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把设施农业建设成为合肥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加速推进“两环五带十区”设施农业建设,加速推进设施农业集中区和重点设施农业工程等建设,到2017年全市设施农业比重提高到15%以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农作等技术集成,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5%以上,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业地理等领域信息管理平台。加快物联网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经营管理各环节信息化水平。
(四)统筹推进要素配置一体化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破解城乡老二元结构和新二元结构,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引导和促进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不断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有效推进有类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科学调配统筹使用。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务管理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社会资本规模流转土地经营监管机制,提高流转土地经营质效。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国有土地、集中土地使用权相衔接的土地管理模式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进入市场的途径。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探索农村废旧集体资产改造,盘活非农建设用地,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政策,促进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置换股份合作社投权、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标准,提高宅基地产权管理水平。建立农村宅基地抵押、转让收益分配制度,鼓励村民通过转让方式退出宅基地。
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政策,推动进城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鼓励农民由个体进城务工向家庭式迁居城镇转变,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放宽人才引进的落户条件、放宽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落户条件,建立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着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聚集的政策环境。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切实保护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城镇的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转化城镇居民的相关政策,推动进城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补偿机制;健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和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引导和促进有意愿、有能力到城镇就业、居住的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优化配置财力资源。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完善财政对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投入的重点放在到农村,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全市各行业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项目、增加投资要主动向农村倾斜。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社会事业。鼓励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强化农业招商引资,推进农业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对外开放。
4、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政银、银农合作,扩大金融机构在农村服务网点和范围,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等新型农业金融组织试点和推广工作。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推广农户联保贷款,稳步推进林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大型设施等抵押物品创新。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提高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农村征信体系,为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五)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重点推进教育、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动优质社会事业资源向农村延伸,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1、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均衡教育体系。健全和完善县(市、区)域内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经费、教师队伍的均衡配置,促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全面落实外来人口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制度,到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健全以市、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医院卫生网络,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体系,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基本一致。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事业,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支持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到2017年,建成乡镇卫生院127个,每个街道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科教服务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服务体系。
2、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按照“城乡一体、全面覆盖、低点起步、逐步提高”的思路,健全完善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求助、安全、权益“七大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5%以上。推进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
3、完善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城乡社区管理模式,探索在市区开展撤街道设立社区工作委员会改革试点,鼓励外来人员参与居住社区的公共事务和社区管理。进一步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与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健全“网格化管理和组团式服务”机制,加强行政办事、社会保障、商业贸易、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教育、警务治安、党团活动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农村社区发展各类服务业,使广大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社区同样的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三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
(六)统筹推进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
以创建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切实加大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努力形成城乡生态不断优化、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发展健康持续的良好局面。
1、大力推进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以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统揽,融城市开发、村镇建设、产业发展、流域防洪、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内河航运等为一体,推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开发,把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2、加快森林合肥建设。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深入推进“森林增长工程”,形成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的森林网络体系,构建城区绿美相融、城郊森林环绕、城外绿海扬波的城乡造林绿化格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创新造林体制机制,实施“四绿建设”和“五森工程”,力争到2017年新增森林面积突破10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突破30%。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五个一”绿化工程,种植围村林、行道树、绿化带。推动苗木花卉产业化发展,扩大合肥苗交会影响力,发展观赏苗、经果苗等六大系列林产品,力争到2017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50万亩、年经营收入20亿元。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大气、水环境和垃圾整治。积极实施“蓝天白云”工程,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利用机制。深入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重点河流生态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清洁家园,绿化乡村”行动,让城乡群众享有更宜人的生活环境。
4、完善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机制。建立一体化的污染治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加大现有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抓好大气、水体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抓好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社会区域“大循环”。建立一体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原则,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走污染治理市场化的路子。整合现有财政补助资金,多层次、多渠道筹措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四、2013年重点任务
(一)城乡规划统筹
(1)结合区划调整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修编完善覆盖全域的村庄布点规划和首批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3)修改完善合肥市总体规划,编制合肥“1331”生态体系控制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4)进一步编制完善环巢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5)编制完成合肥市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规划(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二)产业发展统筹
(1)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1040亿元。(牵头单位:市农委)
(2)新增蔬菜瓜果面积、特色高效农业面积、设施农业面积分别为10万亩、10万亩和2万亩,新增标准化基地4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
(3)创建市级以上农业示范园区40个,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0家、农民合作社200家,新发展家庭农场30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
(4)新实施环巢湖生态农业带建设项目130个,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工程3500处。(牵头单位:市农委)
(5)全市完成植树造林33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6)乡村旅游总收入达13亿元。(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7)主要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新增标准化农田20万亩,启动实施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成57个乡镇(区域)农技站。(牵头单位:市农委)
(8)新增和改善旱涝保收、有效灌溉、除涝保收、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114万亩,开工56座省级小(2)型水库出险加固,解决28.8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三)城乡基础设施统筹
(1)新修“村村通”水泥路1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42座。(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2)推进合肥港综合码头、复线船闸和支线航道建设;实施10个小城镇改造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
(3)解决28.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4)铺设城乡居民饮用水管网200公里,新增自来水供水受益人口100万人,实现新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聚居点)管网入户。(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
(5)完成4个乡镇、80个村新农村电气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6)在3500个农村家庭建设户用沼气池;在长丰县大力推广现代农业物联网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农委)
(7)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在100个农村贫困家庭实施光伏下乡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8)统筹推进136个美好乡村中心村和930个自然村整治建设,确保当年完成49个中心村建设任务通过省级验收。(牵头单位:市美好办)
(四)要素配置统筹
(1)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化管理机制,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委)
(2)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招管局)
(3)实施农村土地整理项目8个,9.87万亩。(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4)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稳步推进林权、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大型设施等抵押物品创新;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5)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6)新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12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50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7)推进县(市、区)域内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新增城乡结对学校24个,新增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10个,确保2-3个县区进入“省教育强县”行列。(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8)进一步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与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五)城乡社会事业统筹
(1)新增乡镇公办幼儿园10所,新增农民工子女学校10所,新增城乡结对学校24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新改建乡镇卫生院28个、村级卫生室35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3)送电影下乡播放1.6万场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4)实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项目12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平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6)农村五保标准提高至2200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至340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8)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6万人。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5万人次,在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开展就业援助,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六)城乡生态发展统筹
(1)围绕加快森林合肥建设目标,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新增造林面积33万亩,完成城区绿化面积1000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8.5%,城区绿化率达45.3%。(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2)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长廊、绿色屏障“四项建设”,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森林上路、森林入村、森林覆岭“五森工程”。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1个,完成500个自然村庄绿化工作;机场高速、环湖大道肥东段、环湖大道巢湖段、省道316、105巢湖段、合安高速包河段等森林长廊基本建成。(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3)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新增苗木花卉面积20万亩。加快发展一批新特优经济林。(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4)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和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150个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和园林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改革政策调研。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进程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成和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顶层设计,着力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若干配套政策和重大问题方面形成一整套系统性、操作性、实效性的支持制度体系。
2、提高合力推进水平。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体推进机制。市统筹办和综合配套改革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合力推进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具体工作。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区)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建立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机制,重点支持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创新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
4、严格目标考核管理。由市统筹办、市目标办将全市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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