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财文[2012]1838号
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的管理,结合财政资金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对原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动北京市各区县科普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市财政设立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市对区县专项补助管理办法》(京财预[2005]150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专项资金设立的目的是引导和激励各区县财政部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各区县、特别是远郊区县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进一步促进北京市科普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支持公益、择优扶持、适当倾斜、项目资助”的原则,补助区县科普设施维修改造、开展科普活动等。专项资金纳入市对区县专项补助项目管理。
第四条市财政将在每年的第三季度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预算控制数,并通知各区县财政部门。
各区县在每年的11月份前,申报项目金额按照不低于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的120%,通过区县项目库向市财政申报项目。市财政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根据项目评审结论,正式下达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科普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
(二)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和补助范围;
(三)项目应经过充分论证,绩效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组织实施有保障。
第六条各区县的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计算公式:
某区县差异系数总和=科普经费投入差异系数×30%+科普工作差异系数×20%+科普项目管理差异系数×30%+功能区定位因素差异系数×20%
某区县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专项资金总额×某区县差异系数总和
各区县科普经费投入差异系数、科普工作差异系数、科普项目管理差异系数、功能区定位因素差异系数的计算依据具体参看《区县科普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各因素差异系数计算依据指标说明》(附件1)。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并加强管理。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报告”(见附件3)和“项目经费支出表”(见附件4),上报区县科委或科协。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区县对科普活动场所、科普设施的维修改造费用、科普设备的购置费用等。
(二)区县进行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科普活动及开展科普宣传、科普培训等的费用。
本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
(一)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
(二)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
(三)组织、管理和协调等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
(四)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
第九条对使用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市财政局将追回其相应区县科普专项资金,在后续年度相应调减或取消对所在区县的支持额度,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区县财政局和区县科委或科协应当加强对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区县科委或科协要根据区县项目执行情况在项目执行次年的8月份之前按市财政局要求,汇总填报“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见附件5)上报市财政。
第十条用本专项资金购买和制作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一条预算应在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执行完毕,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能执行的,从预算批复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后仍未支付的,资金统一收回市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使用参照市财政局结余结转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不得自行调整。执行过程中确因实施条件与项目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申报程序上报市财政局履行报批手续。具体调整参照市财政局《市对区县专项补助管理办法》(京财预【2005】1504号)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印发的《北京市区县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9】4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区县科普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各因素差异系数计算依据说明
预算控制数计算决定因素
具体计算指标
指标解释
数据来源或评分依据
科普经费投入
(权重30%)
科普经费投入/财政支出
(%)
财政统计数据
科普工作
(权重20%)
科普教育基地
(个)
中国科协综合统计调查年度报表
标准科普画廊
(米)
中国科协综合统计调查年度报表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个)
中国科协综合统计调查年度报表
社区(农村)专用活动室(场地)
(个)
中国科协综合统计调查年度报表
科普项目管理
(权重30%)
项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完成情况
附件5“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
资金支出规范合理、符合财务制度要求
附件5“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项目取得的社会成效
项目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附件5“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项目监管的有效性
区县制定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附件5“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评估材料填报的完整及时性
相关单位及时填报项目评估材料
附件5“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功能区定位因素
(权重20%)
首都功能核心区系数为0;城市功能拓展区系数为0;城市发展新区系数为0.05;生态涵养发展区系数为0.15。
为重点推动远郊区县科普工作开展,设立功能区定位差异系数。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附件2:科普项目管理因素具体计算指标评分标准
科普项目管理因素具体计算指标评分标准
具体指标
指标解释
分档
评分标准
项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完成情况
0分
没有资料或
完成情况较差
0.5分
完成情况一般
1分
完成情况良好
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
制定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独立核算;
资金支出规范合理、符合财务制度要求
0分
没有资料或
经费支出违规
1分
经费执行情况一般
2分
经费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取得的社会成效
项目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0分
没有资料或
社会效益不明显
2分
取得社会效益
4分
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项目监管的有效性
区县制定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0分
没有资料或
没有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
1分
有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但是没有严格执行
2分
有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评估材料填报的完整及时性
区县及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0分
没有报送
0.5分
及时填报
1分
及时填报且报送资料完善
附件3: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时间
财政批复项目经费
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财务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项目执行总体情况
(主要说明以下情况: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是否按时全部完成;经费支出是否按时完成;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时的经费支出计划,是否严格遵照财务制度要求。如工作未按时完成或经费支出与申报计划有差异,请说明原因。)
二、项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一)项目申报时预设工作内容
(二)项目实际完成工作内容
(三)项目实际完成工作内容与申报时预设工作内容的差别说明
三、项目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
(包括科普设施维护、科普设施购置等获得的群众认可、社会效益情况;项目工作得到群众肯定与参与情况、媒体报道情况、得到区县以上领导关注和参与情况、项目工作获奖情况等。)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项目开展工作的方式、组织结构,项目组成员构成,工作的阶段任务安排等。)
五、附件
包括科普活动现场照片、获奖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领导寄语、采购科普设备现场照片、及其他附件。请附在本报告后面。
注: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一式一份,报送区县科委或科协。
附件4:项目经费支出表
“”项目经费支出表
填报时间:
项目申报与财政批复情况
项目申请经费总额万元。财政批复资金总额万元。其中:
经费名目1
万元
经费名目2
万元
经费名目3
万元
经费名目4
万元
。。。。。。
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万元。其中:
经费名目1
万元
经费名目2
万元
经费名目3
万元
经费名目4
万元
。。。。。。
(表格可自行延长和添加)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一式一份,报送区县科委或科协。
附件5: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区(县)科普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填报时间:
区县名称
科普项目所属财年
年
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总额
万元
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数
项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区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
描述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总体情况。包括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总额、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数、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数、未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数及未完成原因,经费支出情况、经费支出的规范性等。
二、区县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描述本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支持的全部项目的主要科普工作方向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支持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维修改造的项目数,支持科普设备购置的项目数,支持科普活动的项目数,支出科普宣传及科普培训的项目数;主要支持了哪些场所和地区的设备购置、设施维修或科普活动;等。)
三、项目工作亮点
(一)区县项目工作亮点整体情况
(包括科普设施维护、科普设施购置等获得的群众认可、社会效益情况;项目工作取得的社会效果、社会反响、群众认可情况,获得的媒体报道、领导认可情况,以及获得的奖励情况等。重要附件请按照项目整理附在本报告后面。)
(二)重点项目亮点介绍
四、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一)区县对项目的总体组织管理情况
(描述区县财政对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和管理内容。包括是否编制了专门的区县科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办法,是否有措施指导项目的及时申报、开展项目中期督导、项目后期工作汇报、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经费,以及其它相关工作等。)
(二)区县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
(针对区县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区县给出总体评价。包括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经费支出管理等情况)
五、科普专项资金对本区县科普工作的引导作用
(描述通过科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带动区县在哪些科普工作领域的关注与加大投入等情况。)
六、区县科委或科协领导签字(盖章)
领导签字:
年月日
七、区县财政领导签字(盖章)
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由区县科委或科协填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财政保留;一份报送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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